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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两会快评|为老人开拓更多场地,也是广场舞管理的内容

澎湃特约评论员 陈禹潜
2019-03-12 17: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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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河北联谊会荣誉会长屈恩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中老年女性组成街舞队、唱歌队等丰富生活,其中正常合规的健身活动,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保障和支持。但是部分广场舞自行占领公共空地,带来噪音扰民、阻碍交通、财物损坏的问题,甚至造成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这样的情况应该纳入法制和社会管理的范畴。 

屈恩的建议直指社会热点和痛点。大妈停车场跳广场舞,铲车铲走轿车腾地;业主劝阻广场舞遭围攻心梗身亡;大妈“攻占”篮球场和年轻人推搡……这样的新闻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广场舞大妈”在网络上俨然成为贬义词。所以,为规范这一普遍性的活动,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必需的。

早在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对广场舞的活动地点、活动行为、活动组织、活动健康作出了规定。但是体育总局作为服务全民健身的职能部门,并没有强制管理广场舞的权限,面对长辈级别的广场舞大妈,一般人只能劝说,无法制止。 

屈恩此次提出,应让街道办、居民委员会对广场舞团体及成员实行实名登记,在街道办同意的时间、地点、形式开展活动;针对广场舞群体和行为,制定民间非政治团体及行为的管理法,使其得到有效的法律管控。这样的建议若是落实,无疑比体育总局的通知拥有更强势的管理权力和法律效力,的确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管控广场舞的乱序。 

但在管理之外,还有更为隐蔽的问题要解决——广场舞行为需管控,但老年人的健身娱乐需求也需要满足。屈恩披露的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以上人口达2.5亿人,占总人口的17.3%。相对于年轻的“互联网人口”,多数不会上网的老人也需要娱乐,兼具健身、社交功能又便捷的广场舞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但与庞大的需求相对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其实,关于广场舞的争端,归根到底是场地和时间的问题,对比数量巨大的“广场舞大妈”,社区空地、城市广场、公共体育馆等设施还不够多,密集的城市结构也让广场舞极易干扰其他居民。所以,盘活现有广场、社区、空地等场地存量,加大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力度,都应纳入相关管理条例当中。 

总之,一方面,要强抓落实广场舞侵占公共区域、阻碍交通、噪声扰民的问题,利用基层政府组织打造完备管理机制,建立法律上的一系列遵循;另一方面,要改善供需矛盾,把群众健身的场地供给纳入制度、指标当中,切实给需要的群众提供资源。如此,才能标本兼治。 

老年人有健身的意识和行动,对家庭和社会都是好事。加强引导和管理,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是全社会的责任。

    责任编辑:甘琼芳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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