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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通道|江必新谈民企权益保护:务实招、政策链、组合拳
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部长通道”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接受记者提问时,谈到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江必新介绍,最高法通过三个方面的举措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一组务实招、一串政策链、一套组合拳。
江必新说,“一组务实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二是检讨理念政策。我们提出凡是歧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理念,必须坚决惩处,凡是违反增加民营企业义务、限制民营企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一律废除,凡是不公正对待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审判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三是排查存在的问题。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系统排查司法审判活动中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大体有二十多项,然后逐一地进行整改;四是制定审判规范,先后发布了三个保护产权、保护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五是发布典型案例;六是挂牌督办案件。先后对一些多年申诉没有得到解决一些涉产权、涉民营经济、涉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大概有两百多个,逐一挂牌督办、监督指导。
什么是“一串政策链”?江必新介绍, 第一项就是快立快审。对濒临破产但又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让他们进入诉讼的快车道,尽快让他们从诉讼中摆脱出来;第二项是慎用强制措施。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能少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少采取强制措施;第三是例行平等保护。“绝不能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样一个单独的理由,来牺牲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因为单纯的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借口,置民营企业家和企业家的权益于不顾;绝不能因为有些民营企业量小利单,而放纵有的法人单位店大欺客,践踏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套组合拳”的解读,江必新表示: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而且要保护企业家、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等精神方面的权利,力求全面保护;不仅实现形式上的保护,而且要尽可能实现实质上的保护,力求实行真正的平等保护;不仅人民法院要敢于担当起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利的重任,而且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实现联动保护;我们不仅要监督下级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还要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审判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保护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协同保护。
“我们不仅对个案认真复查,处理好,同时要建构长效机制,确保这样的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真正做到永续保护。”江必新表示,希望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一个真正有效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潜心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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