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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求职状况调查:“不招女性、不准恋爱不准生”潜规则普遍
春暖花开,眼下又到了招聘求职的旺季,但是,在招聘用工过程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却存在着性别歧视,招工只要男性不要女性,本单位员工不准谈对象,女工应聘后三年内不准生育等潜规则。
近日,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通知》要求,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服务机构,将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通知》一经发布,引起网友的热议,特别是正在人才市场应聘求职的女士们更是拍手叫好,但也有人担心政策虽好,但能否落实到位仍需各方努力,还有待时日。
求职女硕士:女性找工作太难了
从大学毕业信心满满到多次应聘屡屡碰壁,从“逢面(试)必死”到过关斩将,今年27岁的柳梦霞终于找到了一份称心的工作,她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向父母报喜,同时,发到大学同学微信群中让闺蜜学友分享自己的快乐……
柳梦霞是从去年9月开始着手找工作的,她最初的目标是到外企做文员,在读研期间就打算进外企做研发,她想着以她的学历,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可简历投了多家公司,却一点消息和反馈都没有。后来,她放下身段,不论国企还是民企,只要适合自己发展,都可以考虑。可当她去参加陕西某国企举办的人才招聘会时,现场的招聘人员扫了她一眼说:“对不起,我们这个岗位更适合男生,女生暂不考虑。”把她递上去的简历顺手退了回来,她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她用三年努力换来的硕士学历,就这样被轻易地否定了。
时隔不久,柳梦霞又到一家民营企业应聘,用人单位对她的学历、专业非常满意,面试结束时,老板突然发问:“请谈一下你的个人问题,你结婚了吗?上班后,家庭和工作关系怎么处理?”她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便说:“我暂时还没结婚生子的计划……”老板沉思一会说,根据你的情况,先试用一段时间吧,我们暂时不能给你缴保险。听罢,她要回简历转身就走……
今年2月底,在西安南郊举办的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当多次应聘失败心灰意冷的柳梦霞经过面试、笔试被一家国有企业录用为文员,从事自己心仪已久的工作,并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回想起5个多月投递简历一次次参加招聘会都因性别原因未能成功的经历,她感慨万千……
近日,记者参加了多场人才招聘会,采访发现有不少女性招聘时遇到招工只要男性不要女性,本单位员工不准谈对象,女工应聘后三年内不准生育等潜规则,面对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她们毫无办法,只能碰运气另寻下家。
用人单位不愿接纳女性
今年上大四的李琳学的是现代企业管理专业,她们学校前几天举办了一场校招会,来了很多比较知名的企业,李琳选择了其中一家公司并投了自己精心制作的简历。经历了一关又一关,终于轮到李琳面试了,主招面试官只是瞟了一眼她,就面无表情地说:“不好意思,我们公司不招女生,非常抱歉。”同样的事情,李琳经历了多次,在应聘过程中,有一些用人单位的岗位确实不适合女生,比如化工类、建筑类、冶金类等,这类职位对体能的要求较大,所以企业在招聘时就会直接提出“只招男生”的要求,但她搞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企业也不招女生呢?
记者采访获悉,有些企业不愿招聘女工并非女生表现不好,工作难以胜任,而是担心女生的生理特性影响了工作,客观上造成企业用人成本增加,加上就业市场确实存在对女性生育以及未来照料家庭和孩子影响工作的性别歧视,所以性别因素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还是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响。
西安一企业负责招聘的人事主管王先生说,企业不愿招女生也有其难言之处,之前他们公司招了一个女大学生,为了适应工作,公司出资专门派她到外地培训,可培训回来,刚上班不到一年时间,她就请产假,公司又得重新培养人顶她的缺。等她产后上班,以为一切正常了,但工作两年半时间,这位女士再次请产假,要生二胎,还为孩子的事情经常请假,弄得公司非常被动,从此后公司决定再也不招女生了。
针对招工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211校招网总经理孙鹏从事人才招聘服务工作14年,他根据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分析说,在现实招聘和用工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用工方面的性别歧视,比如软件研发工程,常需要加班,下班晚,工作持续性强,这个岗位的女生相对少许多,用人单位担心一旦招聘进来以后如果遇到结婚生子会影响到工作进度,就不太愿意招聘女生。而建筑行业、快递行业、长途运输、煤矿冶炼行业等,因为岗位的特殊性,劳动强度大,有些属于危险作业,也不太招聘女生,女生也不愿意就职,这是岗位属性决定的。
孙鹏说,一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直接把性别要求的内容表述出来,而是在招聘过程中,以经常加班、劳动强度大等客观因素设置障碍,达到婉拒女生的目的,这很难界定为性别歧视。如果女性朋友觉得自己能担当这个工作,可以在求职简历或者面试时强调自己不会有影响到工作的负担,打消企业的顾虑,可以提高一些面试成功的概率。
女性就业呈多元化发展
从洗衣做饭到职场打拼,从“男主外,女主内”到“内外兼顾”的女神、女汉子、女强人的出现,都呈现出女性独特的魅力,彰显着女性的崛起。2018年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7年实施情况的统计监测。监测表明,截至2017年年末,中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提前完成了纲要制定的2020年达到40%的目标。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我省女性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略有提高,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
女性在职场上的表现与转变,折射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女性就业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朗广阔。时事评论员马原分析说,归其原因,在于社会观念的进步改变了对女性的传统认识,不少原先由男性主导的工作开始对女性敞开怀抱。另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催动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也孕育了大批新职业,客观上为女性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空间,营养师、色彩搭配师、动画设计师等成为网友心目中最适合女性发展的新兴职业。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在职场中, 在激烈的工作竞争面前,面对喜爱的工作岗位,多数女性员工会隐瞒婚姻和生育状况,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前途不受影响。还有一部分已婚女性员工虽然并没有被公司“打入另册”,但是她们始终担心因为结婚生育而影响工作。
不得无故对求职女性说“不”
“当我被告知不招女生后,确实感觉愤怒,但不知道该去哪里投诉,所以只好作罢。”回想起自己多次应聘被拒的经历,正在奔波求职的女大学生小谢显得愤愤不平。
对于女性应聘遭遇性别歧视该如何维权?陕西天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主任张卫认为,我国相关法律有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条款,其中包括不得以性别为由拒女性于就业大门之外;不得限制就业女工的婚姻生育自由,不得解雇处于怀孕、生产、哺乳期的女工;产假津贴按原工资100%照发,且保留工作岗位。一旦在求职过程中女性遭遇了就业歧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救济3种途径解决。同时,女性一定要注意在发生问题时搜集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要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211校招网总经理孙鹏表示,国家九部门发布对女性就业歧视的处罚措施,具有警示作用,在长期引导就业公平方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求职者有选择权,国家从保护女性从业者的角度,对女性就业歧视采取惩戒措施,女性自身能力的高低固然是实现就业的前提,但良好的社会救济机制是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强有力保障。当然,要想彻底解决性别歧视这个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让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有政策上的奖励支持,而不是一味地处罚,比如出台安排女性就业的公司,达到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这样就会调动企业招聘更多的女性,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原题为:《女性求职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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