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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企业要求应聘者登记是否离异或单亲,律师:涉侵犯隐私
应聘时填登记表,不但要填写婚姻情况,还要填写家庭情况是否离异或单亲,沈阳一广告公司被指涉嫌侵犯隐私。
3月7日,于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供的一份《聚成广告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显示,应聘者除需填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婚姻状况、身高体重、身份证号、现住址、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详细基本信息外,还需勾选“家庭情况”,该栏有离异或单亲两个选项。“家庭情况”后一栏备注:企业本着对社会贡献一份爱心,对于单亲、残疾、贫困家庭有特殊照顾。
澎湃新闻注意到,《登记表》标题下注明“请认真完整填写本简历,不允许涂改,对于不完整简历本企业不予录用”。“家庭成员”一栏中,标注至少填写两人。《登记表》还有一栏注明“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或虚报,愿意接受无偿立即解雇处分”,并需应聘者签字。
当事人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聚成广告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名称为聚成(沈阳)传媒有限公司。3月7日,她在前往该公司面试时,没有填写《登记表》中的家庭成员信息,被告知必须填写。她质疑家庭成员信息和工作没有关系,“我问为什么一定要填,但没人理我。”于女士填写父母信息后,进行了面试,于女士认为,“我不是单亲,但觉得很过分。”
对此,3月8日,聚成(沈阳)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企业以人为本,对于单亲、残疾、贫困家庭有特殊照顾,这是公司的文化。了解家庭成员信息,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员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聚成(沈阳)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者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上述如实告知义务应限于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该告知的内容包括自己的知识技能、学历、工作经历等。至于婚恋、生育状况、是否单亲,这些都属个人隐私,并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告知的内容,除非该岗位性质特殊,对未婚育女性有特别影响。2019年2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也明确规定,招聘信息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
付建指出,因为工作单位要求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多是为存档或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并没有通过公布、宣告等途径为大众所知晓,因此不算侵犯隐私。若公司擅自向其他单位、个人泄露员工及其家庭隐私信息,则涉嫌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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