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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清涧通报:一男子锤杀3人后服毒自杀,另一男尸并案调查

中共清涧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
2019-03-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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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21时08分,清涧县公安局乐堂堡派出所接到辖区麻则村民报警称本村村民杨某某疑似在家中被害。

接警后,当地派出所迅速向县公安局报告警情并赶赴现场。县公安局启动“3.04”命案侦查机制,责令各派出所、检查站对过往人员进行详细甄别盘查;同时,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领指挥中心、刑侦、治安、派出所等民警赶赴现场。

3月5日凌晨,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刑侦技术人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委、县政府相关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指挥。并成立了专案侦查组、现场保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稳控维护组等7个工作组。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汉族,53岁)于当日17时左右,驾驶自家农用车,携带手锤 (石匠所用),先后将本村村民陈某 (男,62岁)、杨某某(男, 61岁)、杨某东(男, 66岁)三人分别杀害在被害人家中。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疑似在自己家中服毒自杀。

另从县公安局获悉,在“3.04”刑事案件侦破中,将同村2月25日失踪人员王某亮(男,71岁)一并查寻。王某亮尸体于3月5日17时许在距离本村37公里外的公路旁一口旱井内找到。经初步确认系他杀,案件正在并案侦破中。目前,尸体检验、痕迹物证提取基本完毕;调查走访和线索收集正在有序进行。

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和乐堂堡便民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竭力做好家属及村民的安抚工作。同时,县上安排有关部门为死者购买了棺材及寿衣。并请专业人员缝合清洗了尸体,租用了冰棺,搭建了灵棚,为受害者家属安排了丧葬费用。督促家属尽快按照当地丧殡习俗择日破土,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原标题:清涧县“3.04”刑事案件最新通报)

    责任编辑:宋蒋萱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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