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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进委员:网约工面临“三无”现象,应重视对其权益保护

澎湃新闻记者 陈珂
2019-03-07 07:3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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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  资料图

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保洁阿姨……这些“网约工”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崛起的新群体。但也因为“新”,这一群体也面临着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的“三无”现象。

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针对这一现象递交提案,建议国家尽快重视对“网约工”的权益保护。

“外卖小哥送外卖路上出现事故,该怎么赔偿?网约保洁阿姨打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朱晓进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身边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例,“网约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不解决这些问题隐患很大。

朱晓进称,据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工”人数约为7000万,预计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1亿。

但由于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的性质尚未确定,7000万劳动者也就无法被纳入现有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因此有上述“三无”现象。

“首先是劳资关系模糊。”朱晓进说,目前“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基本上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平台借此逃避了《劳动法》赋予其的义务,不需要为劳动者承担安全、社保等种种责任,其工资工时等制度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而由于是劳务关系,劳动监察部门难以直接介入帮助劳动者维权。在此前提下,劳动者保障难。不少“网约工”跨平台接单,难以确定应当由哪家平台承担劳动保障义务。平台“以罚代管”较为普遍,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将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推卸到了劳动者身上。

因此,朱晓进委员提出,可以按群体施策,实行分类认定管理。

对于依靠脑力劳动和特殊技能获得较高收入、更愿意以自由职业身份存在的人群和行业,可以参照民事合作关系予以认定。

而对于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报酬、职业风险较高、平等协商能力较弱的,政府应通过完善劳动法或出台相关规定,强制要求确立劳动关系,杜绝企业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适用之实。

作为配套,朱晓进提出引入网络合同,由政府会同专业机构、法律组织、平台企业研究出台各行业各领域的“网约工”合同标准化模板,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非强制性条款进行增删修改。

“网约工”真实身份则可以在企业、政府数据共享的前提下,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是否”验证,合同在签署后将同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管部门备案。

如此,劳动监管部门就可以开启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劳动违法线索,及时查处不平等条款、以罚代管等行为。

当然,“这也需要建立异地执法、网上执法新模式”。朱晓进说,比如“网约工”与异地平台发生劳资纠纷时,可以通过网络投诉举报等途径要求平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以此降低“网约工”维权成本。

如此,不仅是从“网约工”角度维护了其权益,也可以强化对“网约工”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管。比如避免近年来出现的“网约车”司机违法追查难现象。

“我这次参加全国‘两会’,一下地铁坐出租,出租司机就跟我说应该对北京外卖小哥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闯红灯等行为提出建言。”朱晓进对澎湃新闻说,一旦上述针对“网约工”的劳动监管纳入法律范围,网约工的行为也可以进一步得到规范。

除此之外,针对“网约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朱晓进提出,对于容易产生交通事故、带来社会负面因素的行业,如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可以考虑引入企业强制责任险。对于其他行业则可以引入更多的商业保险,由平台统一为“网约工”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以较低的保费实现较好的劳动保障。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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