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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促进“一带一路”投资稳定增长,加强风险效益评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民盟中央官网获悉,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一带一路”投资稳定增长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以来,在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理念的引领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日益加深,对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投资稳步提升,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新增长点,能源、交通运输、电信是重点投资领域,投资方式主要为对外承包工程、共建园区、企业并购等。
《提案》指出,但在“一带一路”投资快速增长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一是需求旺盛但不确定性增多。由于国际环境变化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情复杂多样,政治和社会不安全隐患多,经济发展环境较差,外资政策不够稳定,使我国投资面临不确定性。二是企业同质竞争多而合作少。从企业层面看,同一领域的不少企业在技术水平、资金实力、产品方向、管理水平等方面高度同质化,海外同一标的会被国内多家企业竞争。从区域层面看,在缺乏统筹的情况下一些经济发展程度相近的地区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不谋而合”的情况。三是能源运输类项目多而制造业项目少。
为此,民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议:
一、加强对沿线国家投资风险效益的综合评估与预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利益诉求各异,投资不确定性较高。对沿线国家建立投资风险与效益综合评估体系,对投资目的地国进行分级分类,将与我国产能互补性强、合作愿望强烈、政治经济稳定、双边关系友好的国家作为绿色投资国别重点进入;将市场经济弱、贸易自由度不高、存在一定政治风险的国家作为蓝色投资国别伺机进入;将经济发展需求低、社会不稳定、政治动荡的国别作为红色投资国谨慎进入。同时,应加强持续研究与跟踪,对出现重大变更或突发事件的国家及时提出预警,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参考。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产业投资指导意见和对接平台。实施“抱团式走出去”战略,引导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并进转变。出台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产业投资指导意见”,明确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各项政策,规范国内各主体的投资行为,强化各方面的协同合作,形成国内对“一带一路”产业投资的整体合力。建立“一带一路”产业和项目投资对接平台,一方面收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策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以及对外资的需求等信息,另一方面展示国内各地区、各企业对外投资动向,加强产业合作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促进产业合作精准对接,避免重叠布局、恶性竞争。
三、深化与沿线国家在制造业与高科技领域的高端合作。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中低端产业上,应大力推进制造业与高科技领域等高端产业的合作,通过高质量的产业对接带动产品、就业、金融、劳务、文化、标准等各领域的广泛输出,开拓高质量增长点。对于新加坡等创新型经济体,应加强与其进行技术人才、生物医药、电工工业等优势领域的合作;对于匈牙利、爱沙尼亚、波兰、捷克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国家,应加强与其进行汽车、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等重点产业的合作;对于印度、哈萨克斯坦、泰国等信息化发展强劲的国家,应注重与其在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方面的合作;对于中东欧等传统工业化国家,可加强与其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等领域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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