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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中国近10年的生育水平与趋势

陈卫 段媛媛
2019-03-20 13:0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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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处于低生育水平已有20多年。不同来源的数据表明这20多年的低生育水平大致经历了1990年代的大幅度下降,1990年代后期和2000年代初期的稳定,以及2000年代中期以来的逐步回升过程。中国持续的低生育率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人口惯性的作用也影响着中国低生育率的演进。

尽管学界对中国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具有一致的认识,却对低生育水平是多少一直存在争论。围绕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得到的极低生育率及其数据质量的讨论十分广泛。基于对数据质量的不同假设和所采用的不同调整估计方法,不同学者们对生育水平的估计存在很大差异。以2010年为例,有的学者认为就是六普汇总数据直接推算出的结果(1.18),也有学者在数据调整后得出了较高的估计(接近1.7)。随着2014年单独两孩和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相继实施,生育政策的实施效应和政策调整后生育水平成为学界、政府和公众持续关注以及争论的焦点。

生育水平是认识和判断人口发展态势的基础,特别是对于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至关重要。而准确估计和分析中国的生育水平,数据和人口统计指标的使用都很关键。

为了摸清近期中国妇女的生育状况,把握近年来的生育水平以及当前的生育意愿和养育环境,以便分析和研判人口形势和发展趋势,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进行了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此次调查目标总体为2017年7月1日零时现住中国大陆的15~60岁中国籍女性人口,样本年龄设定使得近10年生育状况变化得以全面反映。该调查内容涵盖生育行为、生育意愿、避孕方法及生育养育服务等。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采用分层三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 (PPS) 抽样方法,最终有效样本量为249946名妇女。

本研究主要使用生育行为部分的数据,即每个妇女的“怀孕史”信息,包括妇女每次怀孕结束年月、怀孕结果等。本研究使用总和生育率、递进生育率(控制了年龄、孩次后的总和生育率)、内在生育率(控制了年龄、孩次、生育间隔后的总和生育率)和队列生育率(一个出生队列的女性,到某一年龄为止的累计生育率或平均生育子女数)这四种生育率指标,来估计和对比分析中国近年来的生育水平与变化趋势。

近1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为1.6左右

根据对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调查数据的计算,近10年来,在社会经济发展、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以及人口惯性的影响下,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通常认为小于2.1就不足以弥补夫妻两人的数量)呈现出一种波动之中的上升趋势。计算结果表明近10年来的总和生育率在1.41-1.78之间波动,总和生育率均值为1.65(表1)。

由于受到奥运会、生肖和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总和生育率在2008年(奥运年)、2012年(龙年)和2016-2017年(全面两孩政策)超过1.7,而在2015年(羊年)出现最低值1.41。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影响反映在2014年和2016年的生育水平与之前年份相比有明显提升。

分孩次生育率可以进一步揭示中国近年来生育率变化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一孩总和生育率自2012年以来出现大幅度下降(表1)。实际上一孩生育率的下降在2012年之前就开始了,2012年的龙年效应暂时延缓了这种下降趋势。一孩生育率下降幅度之大、水平之低是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一孩生育率的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妇女的结婚生育年龄均显著推迟的结果。2006-2017年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从23.6岁上升到26.5岁,平均初育年龄由24.3岁上升到27.3岁,都推迟了3年。而且2012年以来的推迟幅度明显大于之前年份。

第二个特点是二孩生育率呈现与一孩生育率相反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年出现大幅度上升,2015年开始超过一孩生育率,2017年甚至高于1。这反应了二孩出生堆积的现象,显然是生育政策调整发挥作用的结果。

图1显示,2012年之前妇女平均二孩生育年龄是在下降的,2012年之后出现上升,2015年后上升幅度很大。前期与生育间隔限制的陆续取消有关,而近几年反映了两孩政策带来的较高年龄妇女生育二孩的堆积效应。在2016和2017年一孩生育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总和生育率仍有较大幅度回升,原因就在于二孩总和生育率提高产生的对总和生育率的提升效应,这也表明了全面两孩政策效应非常显著。

从递进生育率的趋势看,90%以上的妇女都将生育一个孩子

近10年来总和生育率受时期因素影响而存在很大波动,甚至会影响对生育水平与趋势的判断。对年龄和孩次同时进行控制的递进生育率,可以一定程度削弱时期因素的影响。因为生育过程实际上是严格的递进事件,即只有未曾生育的妇女才能生育一孩,只有生育一孩且尚未生育二孩的妇女才能生育二孩,以此类推。孩次递进概率是后一孩次生育与前一孩次生育之比,某一孩次的递进总和生育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除进度效应或堆积效应。表2展示了各年度中国分孩次递进总和生育率。

可以看到,控制了孩次结构之后,递进总和生育率结果与常规总和生育率存在差异。除2008、2012、2016和2017年外,递进总和生育率均高于总和生育率。这是由于2008和2012年存在一孩生育高峰,而2016和2017存在二孩生育高峰,从递进角度计算则一定程度上平缓了时期生育的堆积。

在所有年份中一孩总和递进生育率均高于一孩总和生育率,且一孩递进总和生育率随年份变化的相对幅度在各个孩次中都是最小的,在所有年份均高于0.9,表明即使一孩生育年龄推迟导致某些年份的一孩总和生育率较低,但当前绝大多数育龄妇女仍然会至少生育一个孩子(图2)。

二孩总和递进生育率低于二孩总和生育率,尤其是在生肖效应和政策效应明显的年份差异更大,表明生育堆积是导致这些年份的二孩总和生育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三孩及以上的生育率也类似,除了2008年和2012年外,三孩及以上递进总和生育率也都低于总和生育率。

总之,从递进生育率的趋势看,中国的一孩生育率并没有下降多少,90%以上的妇女都将生育一个孩子。近几年不断下降的一孩总和生育率主要是进度效应的反映,并非实际一孩生育水平出现了如此大的降幅。而二孩的递进生育率表明,虽然生育二孩的妇女没有常规生育率所反映的那么多,但是基本上有60%的妇女会生育二个孩子。三孩及以上递进生育率表明,生育多孩的妇女在15%左右,近年来出现明显下降。也就是说近年来二三孩总和生育率的上升更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二三孩生育的堆积效应,而非二三孩生育水平的上升达到了二三孩总和生育率所反映的那么高的水平。

内在总和生育率能更准确预测生育水平

在孩次递进生育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孩次间隔,可得年龄-孩次-间隔别总和生育率,也称为内在总和生育率。内在生育率是能够反映不受人口结构影响的真实生育水平的时期生育率指标,将能更准确预测生育水平。表3为各年度分孩次内在总和生育率。

在控制了年龄结构、孩次结构、间隔结构之后,内在总和生育率的结果在所有年份均高于总和生育率和递进总和生育率,表明近10年来实际的生育水平要高于总和生育率所反映的水平。

通过对比二孩总和生育率、二孩递进总和生育率和二孩内在总和生育率,可以看出因近10年来生育间隔的变化,二孩递进总和生育率对二孩生育水平存在一定程度低估,而二孩总和生育率在2012年前低估二孩生育水平,之后又高估二孩生育水平。三孩及以上生育率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这种情况与这10年间在生育政策不断调整的背景下,孩次间隔变化趋势和生育堆积有很大关系。总之,类似于二孩递进总和生育率,二孩内在总和生育率的变化进一步表明近年来二孩总和生育率的大幅度上升是生育堆积效应的反映,但其对实际二孩生育水平的估计要高于二孩递进总和生育率。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也基本如此。

妇女的终身生育率表明多数妇女生育二个孩子

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调查还询问了各年龄妇女的曾生子女数,可以考察不同队列妇女的终身生育水平(图4)。队列生育率完全不受生育的进度效应的影响,可以为评估时期生育率提供基础性参考。

从基本上完成生育期的45-49岁妇女看,平均生育子女数为1.7-1.8。50-53岁妇女基本上平均生育1.9个孩子左右,而54岁及以上的妇女都生育2个以上孩子。2017年45-49岁的妇女正是在1990年代初进入婚育年龄,在严格的生育政策限制下,那时中国的时期生育率出现大幅度下降,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从国家统计局的年度调查看,那时的总和生育率(指某一假定妇女队列,按照给定的分年龄生育率度过育龄期,该队列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降到了1.5,甚至更低。即使看35-44岁妇女的平均生育子女数,也高达1.6-1.7,她们都是在1990年代后期和2000年代前期进入婚育年龄的。这段时期的国家统计局年度调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更低,一些年份达到了低于1.3的极低生育率。

通过队列生育率的考察表明,在时期生育率为2.5左右的1980年代进入婚育年龄的50-60岁妇女,其终身生育率已经达到甚至低于更替水平。而在时期生育率大幅下降到很低水平的1990年至2000年代前期进入婚育年龄的35-44岁妇女,其累计或终身生育子女数至少为1.6。

综上,近年来一孩总和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并不表明一孩生育水平的真实的有如此明显下降,而主要是反映了妇女婚育年龄推迟的进度效应,一孩总和生育率降到了0.6左右,而一孩内在总和生育率仍然高达0.9以上。婚育年龄的显著推迟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特别是1990年代末以来高等教育扩张带来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有很大关系。

同时,近年来二孩总和生育率的大幅度上升也不表明二孩生育水平真地达到了这么高的水平,有很大程度是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二孩总和生育率升到了0.9以上,而二孩内在总和生育率在0.7左右。多孩的内在总和生育率也低于多孩总和生育率。

值得提出的是,本研究使用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调查数据估计的生育水平与已有使用户籍统计数据和简接估计方法得到的结果存在惊人的一致。使用不同来源的数据和不同的方法,却得到了相同的结果,这是不是只是一种巧合,值得进一步思考。

(作者陈卫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段媛媛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以上内容选摘自作者发表于《人口研究》2019年第1期的论文《中国近10年来的生育水平与趋势》,经作者审定。本文略去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吴英燕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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