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案释法】“求爱转账”能否主张返还
基本案情
小冯通过某网上平台结识小敏,双方以微信聊天方式相处了四个月。期间,小冯多次提出见面,小敏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未见过面。小冯多次向小敏表明建立恋爱关系的意愿,小敏同意小冯追求自己。为维护双方的关系,小冯多次向小敏转账,代支付购物,小敏亦多次主动以整容、购物、缺钱等理由向原告索要钱财。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小冯共向小敏转账24万余元。
小冯主张各种转账、代支付均是以婚恋为目的的赠予,然而小敏否认双方系恋爱关系又拒不返还钱财,故小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予,返还钱款。
审理认为
阳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直播间结识被告后,欲与其建立恋爱关系,便开始追求被告,在追求过程中进行了给被告发红包、转账及代付货款行为,其部分支出是主动赠与的。同时,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中能够看出,被告存在利用原告欲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的心理,诱导原告向其大额转账、代付大额款项的行为。
综合原告向被告支出款项,根据支出数额、方式及原因,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数额,是原告为追求被告表达爱意的行为,双方的赠与已经完成。第二部分是原告通过微信给被告发的200元以下的红包,以及1000元以下的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网上购物代付,该部分支出系被告为表达爱意,达到追求目的进行的赠予,符合常理。第三部分是转账明确表达了因为爱恋而进行赠予的意思表示。本院对原告要求撤销以上三部分赠予行为的诉请不予支持。
第四部分是原告在被告的诱导和明示、暗示下,向被告进行的大额转款及购物代付行为,这部分款项虽然看似原告自愿支付,但其向被告转款的前提误以为与被告建立了恋爱关系,被告却是在多次拒绝见面、拒绝承认恋爱关系的同时接受原告大额给付款项、向原告发送大额购物代支付链接,诱导被告继续向其转款,致使原告因重大误解进行赠予,且转款数额明显高于双方经济实力和消费支出水平。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六百六十五条之规定,阳明区法院对该部分赠予行为予以撤销,被告应当返还该部分赠予款项19万余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法官提醒
“求爱消费”是追求爱情过程中常见的现象,付款方向收款方索回追求期间产生的金钱、礼物等事情也并非少数。一般来说,在如果转账备注、红包留言,或者款项支付后的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的性质是借款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关款项。
男女双方在追求、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注明款项性质,同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三审:乔松
原标题:《【以案释法】“求爱转账”能否主张返还》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