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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履新武汉海事法院院长
3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群星为武汉海事法院院长。
此前,原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李群星已于今年2月出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李群星,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湖北洪湖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7月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李群星进入湖北省高级法院,历任经济庭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秘书科秘书、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其间曾于1996年3月至1998年3月下派仙桃市法院张沟法庭任副庭长,于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5年1月,李群星获任襄樊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08年7月转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他曾于2011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2013年8月,李群星出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5年2月9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李群星拟任省直政法系统正厅级领导职务。
武汉海事法院目前是我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
1984年5月,经中央政法委同意,最高法院和交通部批准,武汉海事法院于同年6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正式受案,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海事法院一道,成为我国首批六家海事法院。其管辖区域经四次调整,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管辖的长江干线区域贯穿五省一直辖市(四川、湖北、江西、湖南、安徽、重庆),管辖连接长江支流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汉江、赣江和洞庭湖、鄱阳湖两大湖区等,辐射长江流域经济带。
此前,出生于1964年8月的贾石松担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已于2024年1月获任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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