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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造谣了”:暗欲在互联网上疯长

2025-03-21 12:38
江苏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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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在朋友圈的照片被同学偷偷保存,造谣我是他的女朋友。”

“我的照片、名字、学校被同班同学发到了外网的聊天软件,被辱骂、被意淫。”

“我的名字和学校被人发在网上,造谣我和她发生关系后又出轨把她甩了。”

“我在微博发的照片被陌生人上传到色情网站,被P成裸照。”

从粉发女孩郑灵华遭受网络造谣抑郁去世,到六位女士的毕业旅游合照被盗用并造谣“六姐妹彩礼都是十万,你会喜欢哪一个做老婆”……在互联网的世界里,隐蔽的造谣者只需要敲击几下键盘,就能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引发一场无妄之灾。而他可能还会说“这只是玩笑”。

文字 | 黄凯 罗双怡

责编、排版 | 费畅

指导老师 | 林羽丰

注:文中图源网络,封面图为AI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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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照片被传到了这里”

2024年4月30日上午11点多,在南京读研,正在为毕业做准备的王浩收到了朋友的一条消息:小红书上有人发帖曝光他是渣男。刚开始,他以为别人搞错了,可他一看朋友发来的截图,帖子赫然写着他的学校、专业和名字,称他“立人设”,发生关系后“又和另一个女生乱搞,随便找个理由把我甩了”,还称他“举报了这个帖子,被和谐了”。

帖子是前一天晚上九点发的,王浩知道时,帖子浏览量已经接近两万,有上百条评论跟帖骂他。

“当时传播还挺广的,我的同学、同门师弟师妹很多人知道了,甚至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的本科同学都看到了帖子。”

莫名的恐惧漫上王浩心头,他立刻私信了那个造谣他的账号:“你说的这人是谁啊?我也叫这个名字,也是这个学校的。现在别人以为是我,我咋办?”十四分钟过后,对方仍没有回复,他又发了一条消息:“你这样我要报警了。”却发现这个账号被注销了,造谣帖也被删除了。

2024年9月29日,在上海读大三,平常时不时在朋友圈发些生活照的林安突然收到了一位高中同学的消息:“你没和xx谈吧?”林安觉得这个提问很奇怪,她和xx虽然是高中同学,但不管是毕业前还是毕业后都不算很熟。“没有。”没想到对方回复:“xx屏蔽了你们的同班同学,把你的生活照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

这个曾经的同学在半年前偷了她的生活照,发朋友圈诱导别人以为她是自己的女朋友。这个消息传了好几个人,终于在半年后传到了她这。

在林安收到朋友的消息的同一天,在湖南读大学的佳佳也在抖音上收到了几条来自一个陌生人的私信:“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被传到了这里?”,并附上了几张由手机拍摄的群聊界面。图片中,佳佳发在网络平台上的照片和视频被发在群里,之后是许多针对她的不当言论,一些合影中的舍友也被群聊内的人造谣、意淫。因为群聊所在的软件Telegram的设置,群聊内容不能被截图,所以只能以拍摄的方式将这些内容保留下来。

(Telegram聊天内容)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4年10月初,在上海刚刚开始读研的愿愿也突然收到了一条私信。喜欢健身的她会在微博发照片记录健身的过程。这天,她的一些照片突然得到了很多人的点赞,也有很多人给她发私信。一个人在私信中告诉她:“我在色情网站上看到了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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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不到的加害者

林安在看到那条朋友圈的截图时懵了,下意识想告诉朋友们,却又想到:要是我传出去,他会不会名声就臭了。她越想越气,这半年来许多人相信了他的造谣,但她觉得他做出这种事,就应该付出代价。于是,林安一边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朋友,一边质问那个男生。当朋友们都在愤怒地谴责那个男生的行径时,她收到了他的回复,原来他一直在收集保存高中同学的照片,发私密朋友圈,辩称“纯粹是为了存个念想”,还反问林安:“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安对这个男生的说法感到震惊,被他意淫且造谣已经让她非常气愤,他还称这是回忆高中的手段,并且怪罪泄露的朋友,被偷照片的可能还不止她一人。她要求对方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在对方发布道歉朋友圈后,林安却发现这条朋友圈仅高中同班同学可见。

愿愿在面对照片被上传色情网站的更恶劣的行径时,选择了报警。她立刻向网友要了网页的链接,发现在这个网站上传照片,上传者会得到网站根据照片生成的裸照。裸照不会公开,但上传的初始照片会被公开。这位网友就是顺着照片的水印找到了她的微博并提醒她。立案几天后,警方告诉她,一般需要通过上传照片的ip找到上传者,但因为这个网站会一直更新,上传照片的IP已不可查,所以无法找到造谣者。

(以“被盗取照片”为关键词在小红书的部分搜索结果)

王浩也去报警了,他把朋友们截图保存下来的造谣帖子和回复,还有其他材料,都提供给了警方。警察和他说,只要立案肯定会查,不保证能找到,但是会去做工作。如果这件事对他有其他影响,他们可以帮忙联系学校开证明说明情况。

他还尝试找小红书官方,由于小红书要求警方开具证明和提供警官证件,他又找到警方,被告知不用管小红书的渠道,警方会解决。由此,他开始了半年多的等待。

对佳佳和室友来说,幸运的是,她们很快就锁定了造谣者的身份。私信佳佳的陌生人一直潜伏在类似的群聊中帮助被造谣者,他在群聊里“钓鱼执法”,称想知道这个女生的联系方式以及是谁投的稿。造谣者在看到消息后就在群聊中认领了自己的行为,并且私信了这位陌生人想把女生的联系方式给他。

陌生人把与造谣者的聊天界面分享给了佳佳,佳佳的室友发现有一位大学同班同学的账号名和头像与造谣者的一模一样,基本可以确定造谣者就是这位同学。为了防止对方“狡辩”只是刚好撞名字和头像,她们从群聊的软件账号主页获得了对方的手机号码,比对后确定了造谣者就是他。

确定造谣者的身份后,佳佳先是生气,但接着她开始问自己:“我是哪里得罪他了吗?平常跟他也没有交集,为什么他要做这个事情?”在她的印象中,造谣者家境优渥,父母职业显赫,和她只有一些班级和学习的事务往来。但这么一个没有什么过节,仅是同学关系的人,却屡次盗取她和室友的照片与视频发送到国外软件中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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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权,能做的都做了

平复好心情后,佳佳决定维权,但这一过程并不顺利。

事发当天下午,她去警局报了案,但因为证据不足未能成功立案。从警局回来后,她整理好了包括聊天记录以及能够证明造谣者身份的所有证据,还把这些证据刻进了光碟,“能做的都做了”。

尽管这样,警方的处理速度依旧不太让她满意,她也认为警方不太能短时间内处理好这件事。

再次从警局回到学校后,佳佳和男友打了电话。通话过程中,身体本就不好且患有抑郁症的她情绪激动,在宿舍晕倒了。男友在通话中发现她没有声音后立刻打了120将她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醒来后,佳佳和室友觉得躺在医院是一个和造谣者对峙的好时机,可以在心理上给他施加压力,让他没法“狡辩”。

“在打电话让他过来的时候,他还在‘装疯卖傻’,嘴硬说不知道我为什么找他。”实际上,在佳佳被送到医院的途中,这位造谣者就已经打电话问过佳佳宿舍的所有人,询问佳佳的身体状况。

被叫到医院后,造谣者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做过的事,列出来许多这样做的理由:他们没什么交集,比较好下手;受害者喜欢在抖音发视频,穿衣打扮也比较成熟,他觉得她应该不会在乎这样的事情;他被诊断出性功能上的疾病,只能通过盗取照片、视频来意淫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说:“如果我知道她的身体这么弱,还有抑郁症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果真是吗?佳佳不知道。

当天晚上,造谣者和他的父母态度很好地表示可以赔偿和道歉,佳佳和室友们表示必须公开道歉并且制定具有法律效益的道歉协议。

不过事情很快变了卦。对峙后的第三天,佳佳在律所和造谣者以及他的父母协商道歉的相关事情。回来后,她告诉室友她已经签了保密协议,以后不要再谈这件事了。造谣者则在签完协议后和另外几位受害者进行了私下的道歉,并没有满足她们公开道歉的要求。

知道结果后,佳佳的室友很疑惑这件事怎么就草草收尾了,她既不知道保密协议的内容也没有收到公开道歉。除了事件当事人、双方父母、几个亲近的朋友和辅导员,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但是由于自己并不是最大的受害者,考虑到佳佳签订的保密协议和她的精神状况,再加上当时国庆假期马上到来,她也不在学校,便也没再和室友们讨论这件事。

而王浩在报警后的半年间,经历了毕业、找工作、去到新城市。他仍然记着这件事,多次打电话询问警方,却没有什么进展:“每次都说在走进度需要时间,每次也说会找人联系我说进度,但是每次事后都没有人联系。”他电话联系警方时也变得气愤起来。他不理解,小红书发帖评论必须要绑定手机号,现在对方的账号和各种证据都给警方了,怎么就找不到呢?他去问了同在警察系统的亲戚朋友,得到的回复是“大概率没有查”——“这种事情太多了,没有重大损失的,基本上不会去查”。

王浩庆幸自己在事情发生后不久就毕业了,很快换了生活环境,“这件事对我没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影响真的不大吗?王浩迟疑了一下又说道:“我刚报警时大家是相信我的。报完一直没有结果,那就自然有人会怀疑我是不是报假警,是不是在骗人。”

没有找到造谣者的愿愿也得到了同样潦草的维权结局。“我很生气也很失落,特别想揪出这个人,然后把他干的事情曝光给他的学校,他的单位,一定要让这个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面对警察“查不出来”的反馈,她也没有什么办法,再想到民宿摄像头、韩国n号房等事件,她叹了口气:“这个大环境让人无力。”

来源:纪录片《网络炼狱:揭发N号房》

造谣者的道歉仅高中同班同学可见,林安很不满,但也不打算再追究了。她和对方住得挺近,偶尔会遇到。爸爸妈妈担心她的安危,希望她先保护好自己。让她感动且意外的是,她的朋友们比她更加生气,纷纷公开谴责那个男生,并和他断绝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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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我们的维权这么无力?

面对称不上犯罪却足够让人唾弃的偷照片造谣恋爱,面对曝光了所有信息诋毁他私德败坏的造谣,面对可以加密和销毁记录的聊天软件、实时更新网址让上传者不可查的色情网站,面对这些对加害者们共享和透明、对受害者极具隐匿性的恶,还有多少受害者对自己被侵害的权益一无所知?为什么造谣者在狂欢,受害者却无力?

对于网络造谣的行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此进行约束,仅民法典与刑法等法律文件对此类有所涉及。其中,主要涉及的条款包括《民法典》中的侵害人格权与《刑法》中的侮辱罪和诽谤罪。《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平台公布的过往法院判例显示,类似的案件常以侮辱罪与诽谤罪等罪名定罪,大多判处赔偿或一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公开的法律案例大多情节更严重并且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不良影响。

南京大学法学院单勇教授接受“新记者”采访表示:“在这样的造谣事件中,造谣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同学的人格权。一般来说,如果造成的影响不大,可以选择取证后找学校调解;如果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较大,也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

但在这样的事件中,受害者往往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到自己被造谣,取证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对个人权益和名誉的侵害也较难在办案过程中和法律上被认为有足够“大”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林安和王浩都是被朋友发现并告知被造谣,而在类似佳佳和愿愿的暗网/外网造谣事件中,主动告知加害者的网络好心人不常有。面对层出不穷的不易察觉的网络谣言,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明晰的法律规章和更及时有力的惩处手段才能让受害者不再无力。

佳佳最终没有与造谣者对簿公堂,选择了调解并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她和室友都认为这虽然不是最理想的惩处造谣者的解决方式,但却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最适合她们的解决方法。如果选择诉讼,她既要请律师,还要经历漫长的诉讼流程,这样她就不得不一次次回忆起那些伤害她的言论,她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体和心理状态能否支撑她坚持下去。

王浩并没有放弃找到那个人,但也对此表示无奈:“可能我之后有时间还会打电话去问警方吧,当然大概率还是不了了之。”

他自认为是一个自洽的人,却也想着:“如果是一个内向敏感的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呢?他们是不是要受到更大的伤害?他们为了自证是不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大部分人就是爱吃瓜、爱八卦的,所以这种很假很离谱的谣言反而会传播得更快,传到最后也没人在乎真假了,但我没想到的是警方也不在乎。”

在被盗取照片后,愿愿发微博的次数减少了,也不太想在微博分享日常生活了。但她依然为这件事发了帖子,“在这些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下,个人的努力基本用处不大,但还是要每个人都发声,都站出来,而不是忍让,不能把这类事情娱乐化。”

原标题:《“我被造谣了”:暗欲在互联网上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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