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龙法案说】父“诺”如山:缺席的归途 不缺席的担当

2025-03-18 17: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龙法案说

父“诺”如山

“法官同志,

我是詹某的父亲,

孩子欠的这笔钱,

我来替他还上吧......”

近日,

一起历时两年半的执行案件

终以守信践诺促成顺利执结......

该案源于一起民事纠纷,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詹某需向原告支付2.8万余元。后因詹某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决,申请执行人遂向龙沙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刘婷第一时间对詹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始终无法联系到詹某。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案件进展,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打听与詹父取得联系,向其释法析理、耐心劝说,阐明詹某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配合执行的重要性。其后一段时间,执行法官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詹某本人,但均未能找到詹某的“踪迹”。

转机出现在2024年,詹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道:“法官同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父亲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变成言而无信的‘老赖’,这笔钱就让我来替他还上吧。”

原来,在这段时间詹父也一直在劝说儿子主动履行义务,但詹某身在西双版纳务工,报酬都不够往返一程的路费,的确无力偿还债务。作为父亲,詹父深知法律的严肃性,不愿看到儿子因拒不执行而影响信誉,也想给儿子树立一个好榜样,让儿子知道再穷再苦都不能做不守信的人,便提出“父偿子债”,代替詹某偿还这笔债务。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经线上协商达成还款协议,詹父一次性给付了全部债务,詹某本人也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至此本案执结完毕。

“民无信不立”的千年古训

在法治中国的当下焕发新生。

法官特别提醒:

生效裁判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绝非可供选择的道德倡议,

规避执行不仅将会面临信用惩戒,

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够

主动履行、信守诺言!

龙沙区法院

供稿丨执行局

编辑丨王思蒙

一审丨刘刘婷

二审丨陈志东

三审丨侯侯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龙法案说】父“诺”如山:缺席的归途 不缺席的担当》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0
    收藏
    我要举报
    • 缅甸强震后
    • 缅甸地震致云南瑞丽847户房屋受损
    • 缅甸强震已致泰国曼谷13人遇难
    • 李斌:蔚来的芯片和操作系统向全行业开放,如果想用热烈欢迎
    • 缅甸强震遇难人数升至1644人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