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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3·15” 守护消费安全湘西法院在行动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3•15”普法活动 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3 月 15 日,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湘西自治州2025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并在活动现场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和活动现场企业经营者发放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资料,给前来咨询群众答复法律方面的咨询,引导大家主动学习关注法律知识,形成科学理性经营消费观念,树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给活动现场企业经营者们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守法诚信文明经营理念。
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3月13日,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痛风药,被告人李某某、雷某某、贵某某明知购买的痛风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仍然对外销售,上述被告人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吉首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与湘西州“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以司法服务“组合拳”助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普法小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常见的消费侵权案例,为群众深入浅出讲解维权途径和防范措施,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能力。
凤凰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护航 消费无忧”主题普法活动

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凤凰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利用吉信镇赶集日,开展“法治护航 消费无忧”主题普法活动。干警们在集市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永顺县人民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3月14日,永顺县人民法院、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消费维权服务台,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助力群众增强维护自身消费权益意识,引导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原标题:《法治护航“3·15” 守护消费安全湘西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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