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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33人被问责,刘志兵等2人已移送司法
@扬子晚报 2月24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对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事件进行了彻查严处。经调查确认,这起事件是因当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接种单位管理混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起严重责任事故。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对调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并派专项工作组进驻金湖,查明情况、指导处置、督促整改。坚持把儿童健康放在首位,组织省级专家组对145名已接种过期疫苗的儿童全面开展医学观察、进行体检、安排补种,未发现与疫苗直接相关的异常健康情况。在省市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对黎城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全面整顿,目前该院已重新开诊,现场秩序良好。
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33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淮安市副市长顾坤、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孙邦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金湖县委书记张志勇、县长徐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县长高昌萍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主任、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涉嫌职务犯罪,目前采取留置措施;黎城卫生院原副院长刘志兵等6名直接涉事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志兵等2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责成金湖县政府向省政府、淮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淮安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针对此次过期疫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隐患。1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在全省开展疫苗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通过自查、互查、督查等方式,对疫苗生产、流通、采购、接种等各环节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做到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确保措施落实无死角、监管防控无死角、过期疫苗药品回收销毁无死角。目前,江苏正在抓紧制定出台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责任,不断加强疫苗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疫苗安全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着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和疫苗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原题为《江苏严肃处理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事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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