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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藏经洞里的“放妻书”及其他

2025-02-26 17: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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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英国籍犹太人斯坦因从敦煌藏经洞骗取盗走的一万多件中国文物中,文书卷册占了很大部分,其中与女性有关的文书卷本是引人注目且趣味浓郁的一种。12件唐代的“放妻书”更是令人感慨。有些中国现代学者将其称作“唐代离婚协议”。因为这12件“放妻书”的内容与现在的离婚协议有颇多相似,写清了夫妻双方离婚的自愿性、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和债务怎样分配等各种事项。

收入书著《敦煌契约文书辑校》中编号为37—2的“放妻书”多被引用,堪称范本:

盖以伉俪情深,夫妇语义重,幽怀合卺之欢,叹念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讎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嫌,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俱□一别,所有物色书之。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解怨舍结,更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ム年ム月ム日,ム乡百姓ム甲放妻书[一]道。

单从行文用语来说,“放妻书”言词温婉情韵脉脉,溢满了对即将离去或已分手的妻子的关怀、祈祷与祝福,显得优雅大度,令人十分感动。

不能忽略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男权至上,男尊女卑”的历史基础。为什么叫“放妻书”而不是其他?只有丈夫可以先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纵然妻子想解除婚姻关系,也得请丈夫写一纸优先提出的“休书”。丈夫高高在上掌控一切,在他还感念夫妻曾经情分的良心驱使下,才可能对妻子离婚后的生活有所关心和安排。

在两性婚姻关系史上,中华文明经历了族内杂婚、族内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等婚姻形式。所谓的“一夫一妻”,仅针对、限制女性而非男性,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实质上是一夫多妻。之后,“一夫一妻”作为王权制度、国家制度,甚至法律制度固定下来,起始年代大约在父系氏族社会晚期私有制产生之时,舜娶娥皇、女英二姐妹等传说就是这段历史的折射。这种婚姻制度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绵延至近现代,直到20世纪中期才在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彻底终结。

封建社会用法律的形式把只针对女性的一夫一妻制固定下来,以保护绝对男权,进而上升为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积淀为全民无意识认同的社会结构形式。不但贵族、官僚可以一夫多妻,地主、士绅、富商等也可以自由纳妾。但妇女必须严守贞操,从一而终,且以严刑峻法加以约束。

封建制度的铁权掌控下,家长的权威不容冒犯。妻妾、子女、家仆、奴婢等,都是其私有财产。生杀予夺的父权、夫权、家长权,都以法律形式制度化、合法化。儿子、女儿变为丈夫、妻子,成为父亲、母亲后,又将其曾经承受过的压迫和痛苦复制般地强加给下一辈,如此一代代累积层叠下来,成为中华民族沉重的桎梏。汉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里,母亲命令儿子休妻,儿子就必须休妻而最终双双殒命的故事,只不过是历史长河里的一滴苦泪而已。

即使是鼎盛的唐代,大开放大包容的社会气象对妇女的宽容度大幅提升,女性社会地位提高,个体的自由度大大增加,但仍逃不出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封建樊篱。即便是武则天那样的千古女皇,最终亦未幸免逼仄狭窄的人生晚景。《唐律疏议》有规定:“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一等。”

敦煌藏经洞被盗走的“放妻书”文词华美典雅,字里行间满是温情、关爱和美好的希冀。让握笔者显得宽容、优雅,文质彬彬,也让后世人们感受到唐朝的文采风流。

但还是要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这封“放妻书”是男女不平等背景下的协议,不是“离婚协议”。

真正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上,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一夫一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年,即1950年4月通过并于5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主要核心内容是:实行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来源:酒泉日报 单永生)

监制:叶长安 责任主编:杨红

编审:王斌银 编辑:宋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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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敦煌藏经洞里的“放妻书”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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