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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秀蓉:海洋战略“国之大者”:海洋时代与中国使命
原创 黄秀蓉 民主与法制周刊
海洋战略“国之大者”:海洋时代与中国使命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
黄秀蓉

>>这是渤海油田曹妃甸6-4油田海上平台全景 新华社发 杜鹏辉/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十字路口,国家海洋战略作为“国之大者”,决定着国家海洋发展的方向。迈向海洋时代,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我国国家海洋战略须基于“国之大计”,擘画海洋强国建设蓝图的同时,积极回应全球海洋治理秩序新变革,勇担中国使命与时势之责。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早已超越“舟楫之便与渔盐之利”的价值,作为国家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巩固国家海洋安全和参与全球治理的基础。近年来,海洋权益日益为世界各国所重视,蓝色圈地运动愈演愈烈。为维持有序的海洋秩序,平衡国家间的利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运而生。历经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长达九年的磋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正式开放签署,40多年来,公约自身也实现了诸多完善。但随着全球化深入推进和海洋开发活动日益频繁,一系列新兴海洋问题接踵而至。如何实现转型变革,积极回应海洋时代的新问题,已成重要新命题。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我国自1996年批准公约以来,始终秉持公约原则,坚守公约规定,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维护国际海洋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指引国家“海权-陆权两栖”发展进程
历史上我国的陆地大国定位,使我们习惯于强调陆权而对海权重视不足。明朝实行海禁也使中国与依托海洋实现崛起的机遇失之交臂,而这一定程度成为近代以后中国饱受来自海上西方列强挑战威胁的重要原因之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面向海洋则兴、放弃海洋则衰,国强则海权强、国弱则海权弱。如今,面对波谲云诡、不确定因素日增的国际形势,中国兴海权,推进国家“海权-陆权两栖”的发展战略,经略海洋,向海图强,必须抓住海洋时代崛起的新机遇,走向海洋强国之路。

>>2024年6月10日,中国海警赤瓜舰执法员准备将布设在菲律宾非法“坐滩”军舰附近的渔网收回。新华社发(中国海警供图)
“海权-陆权两栖”是海权与陆权并存且并重。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深耕蓝色国土,海陆兼备的地缘特征决定了中国必须坚持海陆统筹兼顾,推进“海权-陆权两栖”转型。与传统的重陆权而轻海权理念不同,“海权-陆权两栖”战略强化并彰显了中国兼具陆地大国和海洋大国的双重身份,将海权的重要性上升至与陆权同等。

>>2024年6月11日,中国海警赤瓜舰执法员(左一、二)与中国渔民手持收回的渔网合影。新华社发(中国海警供图)
“海权-陆权两栖”的实现途径。海洋与陆地和合共生。中国推进“海权-陆权两栖”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是兴海权,统筹海权与陆权,将海权的地位提升至与陆权相同。中国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海权,推进“海权-陆权两栖”转型。“海权-陆权两栖”发展战略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遵守基础、建立国际海洋法体系前提下,推进海洋权益保护及国际海洋治理体系变革的国家策略。需要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体系的构建,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实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未来国际海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及主要依据。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应深度参与公约的运行及完善,促进海洋争端解决,强化国际海洋治理话语权,为国际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需要我们加快国内海洋法治建设,尤其是尽快出台海洋法,加快综合性海洋法律的立法进度,加快微塑料污染、海平面上升等方面的国内立法,为国际海洋立法提供中国方案,提高中国在国际海洋法领域的影响力。强化海洋教育的地位,以海洋教育增进全民的海权意识,将中国海洋历史、海洋划界、海洋资源等广泛纳入学科教育体系,加快海洋学科体系建设。须改变过去重陆权轻海权的思维定式,培养全民的深度海洋认知与海权意识,共同推进海权的全民维护。
立足海洋时代 民生福祉增进
海洋是推进国家间经济沟通与实现全球化的重要通道与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国之大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发挥地缘优势,通过海洋深度参与世界经济。当今世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需要强调平等、整体的海洋世界观,为全球海洋治理秩序的变革提供价值引领。作为全球化的积极践行者,中国过去得益于海洋,未来发展也须依赖于海洋。

>>“南海八号”钻井平台在开平南油田进行钻探作业 新华社发
海洋的开发和利用根系民生福祉。海洋不仅是中国开展对外贸易、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窗口,海洋本身也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孕育与演进文明的价值。从靠海吃海到靠海护海,是和谐共生的辩证法,也是新时代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由之路。全球海洋不可分割,各国应彼此尊重各自主权、文化、制度,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同维护海洋安全及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合作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增强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生态保护能力,推进海洋的价值挖掘及其在人民群众中的普惠。增强国民海洋意识,加深国民对海洋的认知程度,鼓励国民积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增加国民与海洋的互动,增进民生福祉,以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建立公正、平等、稳定的国际新海洋秩序。
引领海洋命运共同体建构与海洋文明演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海洋宪章,制定40余年,正面临时势变局与系列挑战,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出恰逢其时,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新发展、中国海洋战略推进、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价值引领。
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海洋治理领域的重要呈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向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提供的中国方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人类财产共同继承原则”,具有国际法法理依据。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为推动国际海洋治理秩序变革所做的贡献和努力,符合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秩序变革诉求。

>>这是建设中的山东省招远市海域的中广核海上光伏项目 新华社发 王晟伟/摄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与推进海洋文明演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国际海洋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超越了西方传统的海权思想,具有先进性。需加快理论研究,深入阐述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强化其中价值意义论证与理论框架搭建,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进一步体系化、规范化。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充分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平台优势,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国际合作,深化海上友好伙伴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同时,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在各国际决议及协定中走深走实,促进海洋命运共同体成为沿线国家的共识。积极发展海洋文明以助力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的海洋文明话语体系建设。海洋文明具有开放性强、文化多元化等显著特征,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须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法律规则的修改与完善,改变以往西方国家话语权垄断的格局,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文明话语体系,推进国际海洋秩序重塑和海洋文明的演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31年来,作为海洋宪章仍有诸多挑战及问题须予以破解,全球海洋治理秩序正面临进一步变革。打破以往强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旧海洋秩序,建立以共同体理念为基石的平等、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是大势所趋。为此,应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于中国而言,既是挑战亦是机遇。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路上,中国须强化国家海权意识,提升国家海洋实力,加快转变发展理念以建成海洋强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ZD091),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课题“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建设新模式新机制探索研究”(no.40)的阶段性成果。〕
原标题:《黄秀蓉:海洋战略“国之大者”:海洋时代与中国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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