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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网购火车票却被他人取走,五年前曾丢失身份证

马虎振/华商报
2019-02-2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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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丢了身份证,今年春节期间买了火车票却被别人取走。说起春节期间遇到的事,周先生和妻子赵女士都担心:“谁知道拿着我身份证的人会做啥?”

事发:乘车时发现名下多了张火车票

周先生目前在西安高新区一家公司工作。据他讲,2014年他还是陕西科技大学大三学生,当时女朋友在附近的西安医学院上学。当年12月的一天,两人乘坐336路公交车回学校,在陕西科技大学站下车后才发现,女朋友的背包在车上被人拉开,钱包被偷走了,里面装着身份证和银行卡,还有100多元现金。第二天,女朋友就请假回老家办理了身份证挂失手续,随后补办了正式身份证。与此同时,他们把被偷的几张银行卡也注销了。

两人结婚后在西安买了房子,周先生妻子的户口也转到了西安,又办了西安的身份证。今年春节前他们准备从西安回老家安康,通过网络用身份证买了1月31日从西安到安康的火车票,没想到在火车站取票时,却发现妻子名下多出了一张2月1日从信阳东到广州南的火车票。他们向火车站工作人员反映了此事,在工作人员建议下,将这张票办理了注销。

回到安康后,他们又买了2月6日从安康到旬阳的火车票,准备去拜年。“但当天出票时发现,妻子的火车票已被人从信阳东站取走了。很可能是上次对方冒用我妻子身份证买的火车票被注销后,对方为了报复我们才这样做的。”周先生说,当时火车就要发车,他们向安康火车站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信息查询后证实他们的确买过火车票,就让他们先上了车,并对那张被取走的火车票办理了挂失手续。

 “虽然这两件事都处理了,但看来丢失的身份证一直掌握在别人手中。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只是从法律层面做的一个声明,如果丢失的身份证一直还能被人使用,谁知道他们还会做什么事?”周先生和妻子赵女士都很担心。

分析:让丢失的二代证不能用,并非易事

类似事情并不鲜见,身份证丢失后虽然办了挂失仍被人利用的案例,华商报曾报道过多起:有人被冒名注册公司,自己开了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有人因被别人冒名注册公司无法购买限价商品房;有人被冒名在外地进行诈骗,警方配合抓捕导致误关8天;有学生因丢失了身份证和学生卡,身份证信息遭冒用贷款而被催债……

 “身份证挂失后为何不能彻底报废?”2016年10月1日,华商报在做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题报道时,就曾提出过这一问题。

昨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超介绍,尽管技术上可以解决,但要让丢失、被盗的二代证不能再用并不容易。必须要从身份证信息数据库的及时更新、身份证的使用和审核等多方面一起做工作才可以。

 杨超说,首先,数据库必须保证唯一性并能及时联网,用证单位的信息也必须要保持同步,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其次,要确保人与证件信息具有强关联性且不能伪造,尽管现在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并不能覆盖全部用证情况;第三,要有方便快捷的验证方法和设备,信息更新主要在芯片内,要准确识别身份证是否有效必须要读取芯片信息进行比对才可以,但一般用证单位对身份信息的核实只要求能看清身份证印刷信息就行,这显然已无法做到对身份证有效性的准确识别。所有这些问题和环节,都可能给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带来可乘之机。

建议:对2017年前丢失的身份证,再去办一次挂失

2016年10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走访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时透露,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将上线试运行,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媒体报道称“这意味着身份证挂失后将即时失效”。那么几年过去,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试点情况如何?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处身份证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西安市从2017年开始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等制度,现在西安市所有户籍窗口,包括派出所和分县局的户政大厅,都可凭相关证明免费给群众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业务。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曾下发有关通告,规定了“谁用证、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公安部目前已启动了和银行、铁路等部门的对接,但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需要一个过程。赵女士的身份证是2014年丢的,新制度是2017年实施的,建议当事人持现有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再去办一次身份证挂失申报。

(原标题为《身份证被偷后已挂失  不料买的火车票被人取走》)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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