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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突发疾病死亡,失足女子伙同丈夫抛尸犯侮辱尸体罪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2019-02-19 20:0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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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内,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后,嫖客田某突发疾病死亡,卖淫女张某遂通知丈夫王某,二人骑着人力三轮车将田某抛尸池塘,并将田某的身份证及老年证等烧毁。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判处张某及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9日15时许,张某与被害人田某在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一出租屋内发生了卖淫嫖娼行为后,田某突然因重度冠心病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事发后,张某将此事告知了她的丈夫王某。当天17时许,王某赶到现场后,二人商量决定将田某的尸体抛弃,遂购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和四个绿色编织袋、两副手套等作案工具。待到天黑后,22时许,张某及王某将田某的尸体用绿色编织袋装好,直至午夜才用人力三轮车将尸体运到龙山县华塘街道办黄仓社区附近的一个鱼塘,并将尸体抛入鱼塘内。

抛尸后,张某及王某将田某的遗物扔在了出租屋附近的垃圾堆里,并在案发次日,将田某的身份证及老年证等证件烧毁,田某的手机也被他们扔进了排水沟。

2018年9月11日,张某及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判决书显示,龙山县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张某及王某对上述犯罪经过也没有异议。法院认为,王某、张某将他人尸体装入编织袋并抛入鱼塘,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张某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是主犯。因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龙山县法院据此于2018年12月20日以侮辱尸体罪,判处张某及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周喜丰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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