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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公开征求意见
老城街区“化妆”要符合古都气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前门地区调研中强调:“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老北京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胡同,要注意保留胡同特色,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中,新建或改建建筑的外立面色彩应以青、灰色色系为主,不得大面积采用过于鲜艳的色彩……”千百年的沉淀,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底蕴深厚、独一无二的北京。为了体现首都风范、强化古都风韵、展现时代风貌,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旨在从技术上规范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在风貌保护与更新中的“宜”与“忌”,使街区在具体规划、设计及建设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据了解,该《导则》今日开始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民可到网上查询《导则》的相关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建言献策。据了解,该《导则》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老城内的33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南长街、北长街、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等区域,总面积20.6平方公里,占老城总面积62.6平方公里的33%,占核心区92.5平方公里的22%。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他需要成片保护的地区可参照执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保护好北京老城这张‘金名片’做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老城是北京古都风貌的集中体现区。在传统上,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天际线呈现一种平缓有序、水平延展的状态,街区内以1至2层的胡同四合院建筑为主,多数建筑体量不大,有规律地散布着宫殿、府衙、坛庙、寺观等较为高大的建筑。街区整体色彩则以青灰色为主,点缀以金黄、红、绿等较高等级的建筑色彩和浓荫密树。这是北京老城区特有的风格和底色,是应该保护的部分。但街区不是‘文物’,它是活的、动态的,随着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有更新和改造的需求。那么,保护与更新,这个度应该怎么把握?具体怎么执行?就需要一个专业的技术导则来规范和引导,否则就会出现过度粉饰、风格不一、私搭乱建等现象,破坏老城的原有风格和韵味。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这个《导则》。”
该负责人举例说:“东城区史家胡同45号院落展开公共空间提升时,就是按照《导则》的思路去做的。为保护该院落原有的风貌,老物件尽量复原,比如修缮院内破损严重的垂花门时,根据修缮前垂花门上残留漆片保存的色彩信息,严格按照传统工艺‘黑红净’的彩画做法,用烟子油与红土烟子油进行彩画,复原了老北京四合院朴素、典雅的风格。在‘保护’的同时,为了便于居民推车进出,设计师在街门、垂花门门道台阶等存在高低差的地方,巧妙地设置了可移动的木制坡道,从而避免因设置无障碍设施影响建筑风貌,做到了保护与更新和谐并举。另外,他们在地面整修中还恢复了部分院内绿地,通过居民认养的方式种花、种菜,开展院落绿化,让小院又恢复了欣欣向荣地活力,居民的居住环境大大提升。”
好的措施要有好的落实。在编制过程中,为了让《导则》更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导则》的编制采用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的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和对接国家、北京市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如《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等,并参考了市级各部门及东、西城区近期公布实施的系列导则、办法,从而明确了《导则》的风貌保护目标与标准;另一方面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实践积累,总结多年来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导则》中提出了风貌保护中的一系列具体要求。
非物质要素纳入保护范围
记者在《导则》中看到,在内容上,《导则》采取了整体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思路,分“街区整体风貌保护”、“建筑风貌保护、控制与设计”、“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三个层次进行风貌保护和控制,并按类别归纳了10项“保护要素”和10项“整治要素”。
在“保护要素”中,侧重于强调街区内各类有保护价值的元素,特别是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等整体风貌方面的元素,另外,在其他方面,除了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和构筑物、街道和胡同肌理、历史水系、古树名木等物质要素之外,《导则》还将街区功能、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要素系统纳入了“保护要素”的范围。
北京老城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传统上以居住为主,根据非居住功能所占比例的多少,街区按照整体功能的类型可分为居住类街区和混合类街区两大类别,《导则》强调了对这一功能构成的延续,在避免过度商业化的同时,确保合理生活服务功能的保留和提升。
在“整治要素”中,重点关注街区改善、更新工作中的风貌控制。主要包括街区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违法建设、地下空间利用、出行方式和出行环境、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街区绿化、地面铺装、景观设施、公共艺术、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牌匾广告和公益宣传、建筑外挂设施、街区照明等方面,内容非常全面、细致。
记者注意到,为了更适合公众和基层部门的理解和使用,这个《导则》对相关规定采用了大量图例的方式进行解释,并在推荐的图例方案上标示绿色“对勾”,对不恰当的图例方案上标示红色“错叉”,让人对“好坏对错”一目了然。比如东城区东四四条、礼士胡同等处进行街巷整治时,对具有历史价值的沿街建筑墙体、影壁等采取保护性的整治措施,剔除多年叠加的贴砖、抹灰等附加面层,复原传统青砖墙面,并采用传统工艺进行修缮、修补,部分恢复了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另外,东城区东四四条等处通过调查、考证,并在征得院落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在胡同沿线街门修缮时复原了部分“如意门”门楼传统的“黑红净”彩画做法,局部恢复了胡同的历史风貌。这些做法都是《导则》中提倡的,在相关图例上,都标示了绿色“对勾”。
该《导则》的主要起草者北京工业大学惠晓曦老师解释说:“在具体操作时,这些画‘对勾’的图例展示的方案并不是强制性执行方案,而是指导性方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主要强调和谐。因此即使有了标准,也不是要求千篇一律,整齐划一,而是鼓励设计师在规范的基础上,能设计出更走心,更和谐,更具特色的高品质方案。”
建筑风貌的保护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则》在内容上着重对其进行了规范。按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他建筑的标准进行建筑保护价值的分类,系统提出了街区内建筑保护、修缮、改善、保留、整饰、更新中风貌控制应遵循的详细规则。此外,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建筑设计和建设行为,专门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仿古建筑”风貌控制、建筑的内外装修或装饰、景观照明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四合院建筑的外部油漆彩画,传统上较为低调、朴素,极少出现大量绘制苏式彩画等装饰性过强的做法。因此,虽然苏式彩画非常漂亮、精美,但在建筑修缮或改善时,也要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将其用于建筑外部。
《导则》在编制中也非常注重合理平衡保护与更新之间的关系,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中的各项改善措施提出了风貌保护和控制的要求,做到保护与改善的有机结合。例如,历史文化街区内鼓励设置无障碍等现代化生活设施,但设计方案应采取不影响传统风貌的形式,并充分考虑街区的空间特点。在这方面,有些街区也做出了示范性案例。西城区佟麟阁路等处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边缘可利用空间,建设了灰色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疏解停车占道和解决胡同停车问题,缓解人车冲突,降低机动车停放对胡同交通和街区风貌的影响。白塔寺、前门等地区将电力、电信等市政箱体尽量设置于胡同内的隐蔽位置,并采取较为简洁、朴素的遮蔽措施,有效降低市政箱体设置对街区风貌的影响。
《导则中》还提倡,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有限,但也建议适度绿化,只不过要求绿化应符合街区的风貌特点,尽量采用“分散、多点、小规模”的方式,并种植北京地区常见的牡丹、月季、菊花、石榴、海棠等花木种类。
在执行层面,为保证《导则》的落实,《导则》明确提出了风貌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街区保护更新工作与管理重心下移、责任规划师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化等项改革的衔接,并提出明确责任主体和奖惩制度、建立综合管理制度等项建议。通过对共同治理的强调,加深全社会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的理解,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街区保护更新的积极性,营造“我要保护”的社会氛围。
“但本质上,这还是一个全面、专业、规范的技术性导则,不是管理办法,不涉及相关政策与管理,它主要强调历史文化街区在保护与更新中,要尊重历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让居民生活更舒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也就是说,通过《导则》的规范,最终是要让胡同生活精致起来,为当地居民留住‘乡愁’,让人们感受到北京的古都魅力。”
截至目前,正式公布的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共43片,其中,适用于本《导则》的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共33片,具体范围如下:
第一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南长街2.北长街3.西华门大街4.南池子5.北池子6.东华门大街7.文津街8.景山前街9.景山东街10.景山西街11.陟山门街12.景山后街13.地安门内大街14.五四大街15.什刹海地区16.南锣鼓巷17.国子监-雍和宫地区18.阜成门内大街19.西四北头条至八条20.东四北三条至八条21.东交民巷22.大栅栏23.东琉璃厂24.西琉璃厂25.鲜鱼口
第二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皇城27.北锣鼓巷28.张自忠路南29.张自忠路北30.法源寺
第三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新太仓32.东四南33.南闹市口
(原题为《《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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