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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企业肉制品疑被检出非洲猪瘟病毒,回应:已停产将送检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贴图爆料,包括三全、郑荣、科迪、金锣等在内的11 个企业的40 批次产品样品,在甘肃省被相关部门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对此,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士于2 月15 日向媒体证实了该消息,并称检测结果有待进一步排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合肥一食品生产企业也在名单之列。网上流传的消息是否属实?监管部门有何说法?前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负责人。
关键词:企业回应
没有检测能力,将把相关产品送检
在网传名单中,合肥市凯乐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尚上佳培根火腿肠(生产批号:2019.1.1)在列。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了合肥市凯乐斯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08 年4 月24 日,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工业聚集区,主要经营范围为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
网上流传的消息是否属实?前天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上了该企业法人代表吴守江。“我们也不是太清楚,我们检测不出来这个东西(非洲猪瘟病毒)。”吴守江说,他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准备把相关产品送检。至于通知的来源和内容,吴守江表示不便透露。
关键词:监管部门
要求企业下架、召回疑似问题产品
“我们这两天已经关注到了网上流传的信息,要求企业暂时停产,对疑似问题产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同时也把相关情况上报给了上级主管部门。”前天晚上,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局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该事件的通知,下一步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进行进一步处理。
记者注意到,1 月2 日,农业农村部曾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2 月1 日起,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延伸阅读
食品检出非洲猪瘟病毒 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检出非洲猪瘟病毒的食品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表示,非洲猪瘟病毒是传猪不传人的,它不是一个人猪共患的疾病。各大权威机构都已明确指出,非洲猪瘟病毒对人不具有感染性。“而且非洲猪瘟不耐热,正常的烹饪,煮熟了吃也是灭活了的,就算是非洲猪瘟病毒有漏网之鱼走上餐桌,它也不可能走到我们肚子里,消费者大可放心。”
据悉,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fever,ASF)与普通猪瘟不同,最早出现在非洲肯尼亚,它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V)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非洲野猪、欧洲野猪等)引起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据《华夏时报》)
(原题为:《合肥一企业产品疑被检出非洲猪瘟病毒 回应:已暂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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