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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烟,“上头”更“上刑”!

2025-01-16 11:35
广东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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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阳江中院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科普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

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

本在医疗上用于麻醉

但常被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中进行销售

过度吸食后具有成瘾性

且严重损害人体器官功能

2023年10月起

依托咪酯被国家列入

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严管

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等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依托咪酯粉末与针剂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至6月间

谢某、张某(另案处理)

为免费吸食庞某提供的毒品依托咪酯

伙同庞某多次贩卖毒品依托咪酯给他人

其中

谢某伙同庞某贩卖毒品依托咪酯4次

庞某伙同谢某、张某

贩卖毒品依托咪酯7次

所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合计不少于1.2克

获取毒资不少于1300元

庞某还多次容留谢某、张某

在其出租屋内吸食毒品依托咪酯

裁判结果

阳春市法院经审理认为

庞某、谢某无视国家法律

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

向他人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

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庞某为吸食毒品人员提供场所

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应数罪并罚

根据两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

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判处庞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谢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并各处罚金25000元和10000元

庞某不服,提起上诉

阳江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同时也警示社会大众,吸毒会损害人的身体机能和心智,吸毒后对身体、精神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害人害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

文字丨冯秀珠 陈德泽

编辑丨陈丝影

校对丨叶光遍

审核丨徐娟娟

原标题:《这种烟,“上头”更“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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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遵守法律法规,人人平等,没有高低之分,在非常时期应该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别以为自己穿警服,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你应该积极向上,争取考入警察队伍。
    2020-02-15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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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遵守法律法规,人人平等,没有高低之分,在非常时期应该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别以为自己穿警服,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你应该积极向上,争取考入警察队伍。
      2020-02-15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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