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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时间|人大代表资格哪些情形下会终止
近日,各地省市级两会陆续召开,部分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因相应情形公告终止。
1月13日,“合肥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其中提到,蜀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虞爱华等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虞爱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虞爱华,男,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天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学位,系二十届候补中央委员。
虞爱华早年在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工作,其后赴地方主政,曾任宣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庆市委书记。2016年3月,虞爱华重返安徽省委宣传部,出任常务副部长,同年1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0年5月,虞爱华获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至2024年1月履新安徽省委副书记,并继续兼任合肥市委书记。2024年3月,虞爱华卸任合肥市委书记职务,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今年1月,虞爱华任安徽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有着严格的法定情形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大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其中,代表辞职,指的是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自动请求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在代表任期内,有几种原因可能导致代表辞去职务,如工作调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或由于违法、失职引咎辞职等。
丧失行为能力和被罢免也是代表资格终止的常见情形。其中,代表因病去世是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之一。
1月11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鹤壁市选举的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唐献泰因病去世。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唐献泰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唐献泰,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此前担任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1月12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东莞市选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杨朝琴因病去世,其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杨朝琴,女,曾任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司法局副局长等职,2023年5月出任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罢免代表则是最严厉的监督手段。因什么情况可以罢免代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说来,只要代表失去了选民或选举单位的信任,就可以罢免,既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法律对罢免条件不作具体限制,本意是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
近日被罢免的人大代表中,有人此前就已官宣证实落马。
据微信公众号“山西综合广播”消息,1月14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吴存荣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何勇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存荣、何勇的代表资格终止。
其中,吴存荣曾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4年1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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