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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观赏鱼突然大量死亡,装满30余麻袋!警方:系人为投毒!
1月12日一早,不少重庆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内一处水池里的观赏鱼一夜之间突然大量死亡,铺满了整个水池。封面新闻从观音桥步行街所在辖区派出所获悉,针对此事,警方已介入处理。
重庆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观音桥步行街一鱼池里的观赏鱼一夜之间大量死亡。网传视频截图
观光鱼一夜之间大量死亡
已打捞起三十余麻袋
据网传视频显示,观音桥步行街内的一处水池中,密密麻麻的死鱼漂浮在水面,现场有工作人员正在打捞。视频中有人说:“观音桥,死了好多鱼哦!”
上午11时左右,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现场——位于观音桥步行街的嘉陵公园,看到环卫、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仍在打捞池中的死鱼。同时,水管已接入池中,进行换水作业。站在池边,一股刺鼻的“腥味”扑面而来。
池畔,环卫工作人员把打捞起的死鱼逐一装进麻袋。记者在现场清点后发现,岸边已堆放了大约三十个装满死鱼的编织袋。
这一幕引来众多市民驻足围观,大家纷纷流露出惋惜之情,“真是可惜啊,这么多漂亮的鱼,在这里已经陪伴了我们好多年了。”
也有市民疑惑,“我昨晚(11日晚)还看到它们活蹦乱跳的,怎么一夜之间就全没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池子的鱼在一夜之间全都死掉?围观市民中有的猜测“可能是被恶意投毒”,也有人认为“可能是这一批次的饲料出了问题”。
直至中午12点左右,打捞死鱼的工作才告一段落,工作人员随后将装满死鱼的麻袋搬上推车。此时,池中存活的观赏鱼寥寥无几。
记者注意到,水池四周,悬挂着多个警示牌,上面写着:“池内观赏鱼属于私人喂养,供游客观赏和趣味性投喂。为了观赏鱼无菌无病生长,禁止游客和行人自带鱼饲料和任何食物投喂,如确需投喂,请到本鱼池店里购买饲料……”
据现场知情市民透露,该水池由私人承包。在一位热心市民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承包商。此时,他一边检查池中是否还有死鱼,一边愤怒地表示,“太恶劣了,这么多生命就这样没了!”
至于鱼群的死亡原因,他表示:“警方正在调查,目前还不知道。”至于死鱼的处理方式,他无奈地说:“只能全部拉去埋了。”
记者从多位常在此游玩的市民处了解到,该鱼池中的观光鱼群已栖息近十年,池中鱼儿众多,至少有几百条。因外表美丽,它们已成为市民们眼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警方通报:系人为投毒!
1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江北嘉陵公园观赏鱼池中大量观赏鱼死亡案件已查明,系该公园一游乐项目经营者李某(男,48岁) 所为。经查,因观赏鱼池经营人在该公园内开设有与李某同类的游乐项目,且收益较其更好,李某遂心生不满,于11日19时40分许,将家中用剩的蔬菜杀虫剂倒入鱼池,致大量观赏鱼死亡。目前,李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什么规定,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李某倒入蔬菜杀虫剂的行为主要是针对鱼池内的观赏鱼,尚未危及公共安全,但此举造成大量观赏鱼死亡,数额如到达一定金额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付建同时表示,如果李某投放的是特别危险的毒物,或者其行为导致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来源:生态中国网综合封面新闻、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本图文不做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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