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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典型案例: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牟利
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牟取非法利益。
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聚焦农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还加大了“黑财”清缴力度。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通过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以此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但是,一些犯罪分子在利益驱使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基层群众,逐渐发展演变为农村黑恶势力,严重危害农村地区政治生态、法治生态、社会生态,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影响农村发展的毒瘤。”最高法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坚持依法严惩。5个案例均对“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重刑,彰显重拳出击、从严惩治的立场。二是聚焦农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比如,案例四和案例五中,恶势力犯罪集团均通过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牟取非法利益。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加大“黑财”清缴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三是强化标本兼治。预防和治理黑恶犯罪是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根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两起通过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中,犯罪分子还把持了基层政权,架空了基层自治。
打着管理宗族土地名号侵吞农村集体资源
其中一起案情显示,2015年12月至2018年,被告人朱某平将某村自发组织的老年协会改名为“立本堂”管理委员会,由自己担任会长,并让朱氏宗族祠堂每房推举一至两个代表管事,朱某先等人被推举为“立本堂”的副会长或成员。该村“立本堂”以朱某平为首,朱某先等人参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打着维护、管理某村朱氏宗族土地的名号,敲诈勒索、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欺压外姓、外来人员,聚集村民扰乱、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给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平的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其余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宣判后,朱某平等提出上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侵吞农村集体资源、阻挠乡村建设、架空基层自治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阐述案件典型意义时指出,被告人朱某平等人利用自发组织,逐渐扩大宗族势力,长期采取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严重扰乱农村经济发展、生活秩序,致使村基层党组织、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弱化,严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的同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参与乡村治理,针对该案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土地审批程序、加大打击土地非法交易、违规建房、违法用地力度等建议。
最高法表示,该案的依法判决及后续的社会治理,进一步打击了宗族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充分彰显了审判机关重拳出击、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有效净化了农村社会风气,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另外一起案情显示,2000年,被告人王某好的父亲王某善开始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2002年8月,王某善及其两个儿子王某好、王某兵等人纠集家族成员公然追打李某米等人,致一人轻伤,逐步在该村形成恶名。2005年、2015年,王某善组织王某好等人,采取打击报复选举对立面和竞争对手、纠集家族势力聚众造势等手段,先后帮助王某好、王某兵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持续把持基层政权。
在2002年至2015年期间,王某好指使或伙同十余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某村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好的行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余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宣判后,王某好等提出上诉。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把持基层政权,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阐述案件典型意义时指出,被告人王某好等人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为非作恶,王某好还利用家族成员担任村干部的便利,伪造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家族成员非法占用耕地用于建设猪场、混凝土搅拌站及开挖水塘,对农村集体土地造成严重破坏。
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的同时,将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课堂,分批次邀请所在县25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零距离”旁听庭审,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育人。最高法表示,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耕地保护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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