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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村人的饮用水”,广西一村庄水井内发现绑了石头的死猪

2025-01-08 20: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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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百姓关注报道,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城镇一村庄村民反映,有人将死猪丢进村民饮用水井里。

图源:百姓关注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一头死猪身上被绑上了石块。1月7日,村民王女士(化姓)告诉记者,死猪是有人查看水泵时发现的,有50来斤重。王女士称,水井是附近几个村共用,暂未发现喝过井水的村民有不良症状。另据极目新闻报道,有村民称,同村有人置办酒席,需要大量用水,才发现了水井中有死猪的情况。

1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荔浦市公安局荔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1月6日,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相关水井位于荔城镇大塘村,该村有近一半的村民将此水井作为饮用水。目前派出所已查看相关监控,正在进一步走访调查之中。

该事件一经报道,便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微博平台上相关话题的浏览量已超过3300万次。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这无异于是在投毒!

对此,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死猪身上携带大量的病原微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村民饮用后,可能引起肠道疾病,并且水井被污染,导致半村村民生活用水受影响,也会给村民带来心理负担和恐慌。但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在该事件中,投放的是死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毒物”,从严格法律定义看,不符合投毒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不按照规定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等,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另外,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如果死猪污染水源致使村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的,村民有权主张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用、因水源污染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的费用等。

来源:生态中国网综合极目新闻、潇湘晨报、百姓关注等;本图文不做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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