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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找人冒充妻子签抵押房屋借款合同,法院判决妻子不担责
近日,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男子找人冒充妻子且伪造签名,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做抵押签订借款合同,直到被债主起诉,妻子才知情。法院判决,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澎湃新闻编辑:张琳 实习生:王晨菲 素材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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