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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之路,如何维权?
临近年关,许多劳动者辛苦打拼一年,都准备好拿到薪资回到家乡过个好年,但由于用工方式比较灵活、不定期支付劳务报酬等原因,使得常常发生拖欠劳务报酬的纠纷。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成了一个大问题,下面小编就劳务合同纠纷会遇到的一些问题给大家展开讲讲。


一
分清楚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达成协议,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另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订立,具有约束力。
(一)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不确定,但是劳动合同的主体确定(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单位)。
(二)地位不同:劳务合同的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合同的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合同关系主要由我国民法典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则由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
(四)救济途径不同:因劳务合同产生的纠纷由人民法院来审理,但是因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二
确定是劳务合同纠纷,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
一般来说,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务合同中有明确的管辖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应当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
三
没有签署书面劳务合同,可以起诉吗?

只要双方存在实际的劳务提供和接受关系,且由于劳务关系产生了纠纷,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务合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为了有力地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建议先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四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打卡记录;
(五)欠条;
(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小编提醒,日常生活中从事劳务活动时,如果产生纠纷情况,各方需依据法律条款,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以求达成和谐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往期
原标题:《讨薪之路,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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