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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红线更清晰
12月26日,演员徐娇发微博称,在长沙一家餐厅劝阻一位男士抽烟时,对方表示“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徐娇录下证据时,该男士抢走其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她的饭碗里。对此,长沙12345市民热线回复称,对于未张贴相关禁烟标志的地方,可能没有强制性的约束。
此事在网络引发了热烈讨论。大多数网友都表示,在餐厅室内抽烟不妥,餐厅应及时制止。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在没有明确禁止吸烟的场合中,“吸烟者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尊重”。那么,像餐厅这样的室内公共场所,该如何更好地禁烟?
二手烟的危害众所周知,相关报道显示,中国约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的危害,全国每年有超过10万人因二手烟暴露导致死亡。我国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生效。该公约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本该没有争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由此可见,长沙这家餐厅虽然未设置禁烟标识,但公共室内餐厅仍应禁止吸烟,顾客吸烟属违规行为。
此事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中,出现了现实与法规脱节的情况:很多餐厅张贴禁烟标志不到位,给了吸烟者“底气”,甚至面对周边顾客的劝阻仍然态度嚣张,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不妥。涉事餐厅也缺乏禁烟意识,未能完整履行宣传、劝阻义务。
事实上,“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规范。我国目前已有24个城市通过全面无烟立法。哪怕部分城市还没有制定地方法规,人们也应该明白一个基本道理:在公共场所,个人自由应建立在不影响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拿“吸烟者的权利”为自己开脱,显然是不合适的。
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也应明白,在禁烟的初始,确实可能会让部分员工和顾客有抵触情绪,甚至引发冲突;但长远来看,更清新健康的无烟环境本身也是优质服务的一部分,可以提升品牌形象,其所带来的益处远大于短期内的阻力。
从更大的范围看,《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到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禁烟措施越来越严格,是社会的一大趋势。除了制定更明确的法律规范,还要加强对控烟的科普宣教,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红线更清晰,认知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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