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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执法天平该如何平衡?
原创 陈谷子 王鹏威 光明网
法不容情还是法不外乎人情?最近,江苏盐城一农户出于好心,帮助患癌症的邻居售卖未经检疫的羊肉获利180元,被当地市监局没收所得并处以高达10万元的罚款,引发了公众对于法律与情理、监管力度和执法温度的热议。网友们形成了各自鲜明的观点,有的认为处罚过重表示同情:“毕竟事出有因,一下子罚得农户倾家荡产,法律难道不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吗?”部分网友则强调法律的权威不容忽视,他们表示:“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不能因为情有可原就网开一面,那以后食品安全又如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执法。”
归根结底,争论的焦点莫过于获利与处罚的巨大落差,那么,这究竟是“量罚适当”还是“过罚不当”呢?如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显然,处罚金额已经是底线。然而,执法并非机械地套用条文,还需考虑具体情节。农户的初衷并非为了谋取私利,在执法人员检查时也如实交代,积极主动配合扣押剩余羊肉,且事后检验报告显示羊肉合格,并未造成实际的危害。这些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又是否符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在法律适用上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审视。
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行政处罚,更像是一面人情冷暖的镜子。法不容情但不外乎人情,不能让法律成为冰冷的条文,应在保障公众权益的同时,体现出应有的温度和人文关怀。在严格执法与人性化考量之间找到平衡点,确保处罚决定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能兼顾当事人的现实情况,避免因过度执法带来无法承受的后果。毕竟,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法律与人情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社会。
原标题:《农户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执法天平该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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