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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枫”法韵丨绥中法院城郊法庭:家事审判温暖守护 多元解纷“枫”景正好
编者按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哨站”,人民法庭具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靠近纠纷等多种维度的“地缘优势”,肩负着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葫芦岛法院深入实施强基工程,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一线集中,以创建“五化”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优化法庭布局,积极打造特色法庭,新时代人民法庭焕然新生。
即日起,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清“枫”法韵——葫芦岛法院强基工程掠影》专栏,深入挖掘人民法庭司法实践中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葫芦岛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蜿蜒六股水潺潺,碧波荡漾映青山。六股河,又名蒐集河,北起建昌县谷杖子,一路蜿蜒南下,于绥中镇奔腾入海。潺潺流水滋养了一方水土,被绥中人民亲切地称为“母亲河”。
绥中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便坐落于六股河畔,管辖绥中镇、城郊乡、沙河镇等8个乡镇。自实施强基工程以来,城郊法庭始终以“五化”建设为标准,系统化推进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倾力打造家事审判特色品牌,以法为“针”、以情为“线”,缝合当事群众的情感裂痕,在与群众的家长里短中,守望和美乡村好“枫”景。
为弱势的“她”撑起正义的天空
“我跟丈夫结婚生子后,常年两地分居。分居期间,他和多名女子存在不正当关系,甚至还有一名私生子。”对婚姻感到绝望的小丽(化名)满腹委屈,来到绥中法院起诉离婚。
“这段婚姻给我的心理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现在身患重病,希望能在经济上得到多一些补偿。”小丽无奈向承办法官表明诉求。原来,小丽身患白血病,正在接受长期治疗。支离破碎的婚姻无疑又给了她一记重创。
经查,被告名下存在大额财产,且确与他人育有一子。为了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开具调查令和协助调查函,调取被告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内的存款情况,并在审理过程中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核对。
“我同意离婚。”庭审中被告同样态度坚决。在确定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后,承办法官内心有了决断。
被告的婚外情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法官酌定被告给付小丽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考虑到被告的行为及小丽身患重病这一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共同财产的70%分给了小丽。
离婚不仅仅是感情纠纷,往往还掺杂着家庭财产的利益分配。女性往往会成为因离婚导致利益失衡的弱势一方。城郊法庭在处理家事纠纷中注重维护妇女权益,通过法律保障妇女在婚姻中的付出,为其重新开始生活奠定经济基础。
▲城郊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城郊法庭作为家事特色法庭,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注重法律适用的同时,关注道德教育,强调“以和为贵”的办案理念,不断创新家事审判解纷模式。改变传统对抗式法庭设置,打造更具会谈、协商氛围的专业调解室,进一步拉近法官、调解员与当事人及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最大程度促进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沟通、宽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寻根求源、社会帮助、情感重温、消除隔阂、展望未来和子女维系等方法,将“情”与“法”贯彻调解始终,因人因事因案施策,从根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实现家庭关系的修复。
人身保护令让家暴无处遁形
“他不仅打我,还威胁我。”前来起诉的小玉(化名)向法庭诉说了她的经历。
2023年,小玉与小峰(化名)因朋友聚会相识相爱。2023年7月二人举办了订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2024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并于同年2月举办了婚礼。
至此,故事本应迎来欢喜的大结局。不料,却成了小玉噩梦的开始。
婚后小峰多次殴打小玉,小玉也曾电话报警,但因顾念旧情,小玉不忍警察处理小峰。在小玉的谅解下,民警只好仅对此案做了登记。
然而,小玉的隐忍并未换来小峰的温情。今年5月下旬,两人开始分居,小峰对此心怀不满,多次到小玉住处无故吵闹、纠缠、恐吓,严重影响到小玉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
城郊法庭受理本案后,依法对小玉的情况进行了审查,通过小玉提交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同时,及时向被申请人属地村民委员会及公安机关出具执行协助函,请相关部门共同关注,及时预警,避免小峰再次对小玉造成伤害。
“家暴”非“家事”,面对家庭暴力,城郊法庭用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为遭受暴力困扰的小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家庭暴力不仅侵害受害者人格权,破坏家庭和睦,更影响社会安定,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城郊法庭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与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共同织牢反家庭暴力“防护网”,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辟更多路径。
倾情调解化解耄耋老人赡养难
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在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两位耄耋老人却走进了城郊法庭。
据了解,原告张大爷与老伴儿均已年过八旬,共有4名子女,因赡养费纠纷,今年年初已起诉了长子。当时次子表示愿意给付两位老人赡养费,但并未履行。如今两位老人再次前来,就是希望次子可以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纠纷作为家庭内部纠纷,若轻易采取判决方式结案,很可能激化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影响家庭和睦。
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承办法官将原被告聚在一起,本着“调解一份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从法律、亲情等方面与被告张某交流谈心、情理劝导,让其换位思考,善待父母。最终,被告张某表示愿意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两位老人撤回了诉讼。
家事案件的审理体量着世间冷暖,浸润着人间烟火。家事纠纷复杂的往往不是案情,而是背后的感情羁绊。为避免“法律胜诉、亲情败诉”,在处理家事纠纷中,城郊法庭注重情感梳理,不简单的以法律规定评断是非对错,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调解优先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截至2024年12月23日,城郊人民法庭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480件,审结446件,结案率92.9%。2024年共调解结案426件,其中家事纠纷调解结案213件,通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城郊法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到田间地头调查案情。
此外,城郊法庭还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辖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建设,参与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紧密联系公安、司法等基层单位,在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三进”工作台账。在诉讼服务中心宣传先行调解制度,引导并落实 9 种特定类型纠纷先行调解。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严格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优化指导人民调解的方式,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工作技能,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基层解纷力量对接。收集整理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潜在问题,向城郊乡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多次下乡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到田间地头、到人民家中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为群众办实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城郊法庭将继续秉承崇俭尚廉、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在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城郊法庭庭长赵天柱说。
原标题:《清“枫”法韵丨绥中法院城郊法庭:家事审判温暖守护 多元解纷“枫”景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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