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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法院首创“无讼行政机关”共建机制
2023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将“息事无讼”理念融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省首创“无讼行政机关”共建机制,旨在通过设置合理指标,引导督促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纠纷成讼后积极进行纠纷化解,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2023年7月,盐田法院率先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建全省首个“无讼行政机关”,签署《关于共建“无讼行政机关”的工作备忘录》并达成六项创建指标,即纠纷成讼率≤5‰、诉前调解参与率≥90%、诉前协调化解率≥5%、判后协调化解率≥4%、败诉案件自动履行率100%、非诉执行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率≤50%,尽最大力度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盐田法院与深圳市社保局通过采取“建立三项机制、搭建三个平台、完善三个制度”的方式,持续在纠纷化解上双向发力,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首先是建立三项机制,形成纠纷多方治理合力。建立行政争议全链条调处合作机制,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深圳市社保局合力打通执法阶段、诉前、诉中、判后调解全链条调解,共同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建立疑难复杂问题会商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沟通和商讨,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出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规程(试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三年行动方案》等规定,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前移。
其次是搭建三个平台,畅通纠纷化解渠道。搭建多方共治平台,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盐田法院派驻1名调解法官,深圳市社保局派驻两名工作人员入驻,并增设一名特邀调解员,辖区11个分局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调解工作,同时依托与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市律协等单位建立的争议化解机制,快速形成多方处理合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指定具体的业务部门和联络员承担日常联络工作,重大事项则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会商、研究解决。搭建线上调解平台,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融平台”在线调解平台,借助“远程调解”等诉前调解工作新模式,实现移动调解、远程调解,2023年以来调解成功的社保类争议95%以上在线完成。
最后是完善三个制度,提升多元调解效能。健全指导制度,推行“集中培训、实务演练、个案指导”的三步走调解指导策略,常态化开展调解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纠纷调处能力,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健全补贴制度,保障诉调对接机制长效运行,规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积极性。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诉前调解工作考核比重和力度,同时,深圳市社保局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党建+业务”的“法治社保”考核指标,阶段性通报各分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辖区各分局调解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建工作推进以来,2023年8月至12月,深圳市社保局诉前参与调解社保类行政诉讼案件506件,调解成功55件,与2022年相比均呈指数级增长。
得益于首个“无讼行政机关”的显著创建成效,2024年9月底,盐田法院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签署工作备忘录,共创深圳市第二个“无讼行政机关”,并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六项创建指标,即纠纷成讼率≤2‰、诉前调解参与率100%、诉讼案件诉前协调化解率≥5%、行政行为申请强制执行率≤25%、非诉执行案件审前协调化解率≥35%、败诉案件自动履行率100%。双方商定建立常态化联络、行政争议全链条调处合作、疑难复杂问题会商等机制,通过共建调解工作室、部署互联网调解系统、借助律师调解等多元司法力量,加强同市交通运输局的良性互动,对涉交通运输类的行政争议开展全链条调处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解纷渠道,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自盐田法院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共建“无讼行政机关”以来,仅一个半月时间,涉交通运输类行政非诉案件调解成功434件,非诉执行案件审前协调化解率61.74%,高于既定标准35%,其他创建指标亦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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