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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收入网红偷税漏税要有新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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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老王仔细看了全文,总结来说,就是以后网络上的直播、购物、社交、视频等平台,都要按季度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上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具体包括: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等。
首先,《规定》明确,外卖员、快递员、家政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这些人的收入信息,可以不报送,所以不会影响这些“小哥”们的税负。
税务总局根据之前开展的试点测算,超过90%的平台商户和从业者不会受到影响。而且,税务部门还明确,不会对以前的情况开展集中性检查,也不会追缴税款。
谁会受到影响?
主要是那些虚假申报、偷逃税的少部分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像一些网红、主播,他们的涉税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郭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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