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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4年12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周俊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彦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立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王靖宇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冯 波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俊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近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就《办法》的相关内容,向大家做一个简单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及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中介机构是民事商事的重要主体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牵针引线、联通衔接的重要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了该《办法》,于11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市场行为,保障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2条,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管理措施、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中介机构自律和行业引导、法律责任等。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政策依据、中介机构定义与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内容。第二章管理职责,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协调解决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第三章管理措施,规定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方式、质效评价、信用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内容。第四章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主要规定了政府部门采购、采购费用承担、采购中介方式和禁止情形等内容。第五章中介机构自律和行业引导,规定了中介机构依法设立、执业公示、合同签订、执业禁止、保密义务、行业组织自律、执业责任保险等内容。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法行为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禁止事项、行政责任、办法施行时间等内容。
三、《办法》主要特点
《办法》立足我市实际,围绕解决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改革创新。一是明确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原则。二是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列举了14个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明确部门管理措施,提出清单管理、价格监管、信用分级、信用奖惩等监管措施,监管手段更具有操作性。四是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效评价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时考评、业务常态考评、日常监督考评等方面对中介机构进行质效评价,公示评价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能够择优选择中介机构。
(二)坚持问题导向。一是针对收费不透明问题,规定了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的中介机构,依法在其服务场所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属于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二是针对出具虚假报告问题,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加强信用惩戒。三是针对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问题,规定了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执业标准,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推动本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四是针对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的问题,规定了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受理中介机构服务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损害投诉人、举报人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规范服务。一是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在其服务场所公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者其他执业证明文件,办事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业守则的事项。二是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三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四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应当予以保密。五是鼓励中介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六是鼓励中介机构以风险准备金或者执业责任保险等形式加强执业风险应对,增强风险承担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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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提问:《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印发,请问为了加快政策文件落地,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刘彦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了确保我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能够尽快“落地生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摸清中介机构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摸排目前在临注册登记、备案以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中介机构数量,尽可能多的掌握我市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建档立册、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根据前期我们第一轮摸底的情况,全市共有中介机构15607家。梳理到的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涉及13个部门共118件。目前,为更精准的掌握全市中介机构底数,我们正在进行第二轮摸底。
二是开展《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法治集中宣传月。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线上,在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宣传解读《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线下,通过“三进”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法治宣传进机关”,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立足本部门职责,在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监管执法人员全面学习掌握《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了解中介机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和中介机构行业监管政策法规。“法治宣传进中介机构”,在进一步托清底子的基础上走进中介机构,发放单行本、宣传单页等材料,宣传解读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法治宣传进协会”,在托清底子基础上走进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重点宣传中介机构自律和行业引导有关规定,指导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根据中介行业特点发挥作用,及时收集、研究、发布行业信息,履行行业服务、自律管理等职责,促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目前,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在开展中。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这项工作计划明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目前已完成了中介机构责任体系建立工作,明确了市直25个部门中介机构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络员。下步将结合中介机构摸底情况,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中介服务突出问题,起草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实施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一批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法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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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速豹新闻记者提问:请问我市在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立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近年来,第三方环保服务产业发展迅速,服务范围涵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等众多领域,成为生态环保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但不容忽视的是,少数机构“内卷式”恶性竞争、弄虚作假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侵害了企业信用和利益,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老百姓的环境权益。
为更好的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市场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306家,责令整改数量15家,存在弄虚作假机构数量14家,下达处罚决定11件,责令停产整顿1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9件、环境监(检)测领域2件,刑事立案涉及环评领域2件。
这次我市出台《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将更加有力的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和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做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精准结合,不断提高违法线索摸排、溯源追踪和精准打击能力,持续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
二是强化司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在查办重点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等方面加强案情会商、确保案件顺利移送起诉。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管共治氛围。继续开展 “送法入企”等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典型违法案例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引导广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参与监督,积极举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为净化临沂环保服务市场,推进美丽临沂建设奉献生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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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记者提问:请问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靖宇(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信用联合惩戒。2022年度,市应急局印发《临沂市实施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惩戒工作细则》,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评价机制。今年,各县区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机构评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选取20家企业,对在我市执业的25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评议工作,共收到全市288家企业发送的评议表283份,有效242份,评议分数均在90分以上,规范了安全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是排查整治常态化。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评价检测机构列入年度执法计划。2024年,各县区按照《规范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涉企中介机构专项检查,共梳理法定评价项目424项,摸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机构服务机构92家,共发现一般违法行为898项,下达执法文书74份,行政处罚3次,罚款5万元。
下一步,一是我们要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并通过临沂市安全生产协会发布在机构微信群,使每一家机构都了解掌握。二是要按照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查检方式,检查中介机构资质条件、经营行为、收费管理等是否合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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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记者提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请问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上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呢?
冯波(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部署要求,将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执业作为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的重要保障。今年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市市场监管局以建设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
一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本机构持证全职工作人员是否有可追溯的工作见证、持续缴纳社保,人员数量是否持续满足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通过学信网、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检查本机构从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真实性。围绕检验周期过长、现场质量把关不严、检验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检验分包不合理、检验收费不规范等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深挖细查,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从业的良好行业风气。
二是推动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与能力评价,不断增强检验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发现特种设备缺陷和潜在隐患的水平,提升检验检测专业队伍风险识别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选拔培养检验检测骨干人才、岗位能手,鼓励参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在2024年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市裕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获得团体赛第一名,两名技术人员分别获得个人赛第二名、第三名,展现了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良好专业水平。
三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检验端报送检验计划,在检验结束后及时将检验报告上传“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检验端”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检验计划和检验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和相关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机构实施重点检查。目前全市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38家,今年以来省市两级检查覆盖率达100%。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管理职责,细化监管措施、引导行业自律,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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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威发布 | 《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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