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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先享后付”,莫成消费新套路
近日,一种“先享后付”的消费模式在线上线下悄然兴起,同时也引发激烈争议。
“先享后付”,顾名思义就是让消费者先享受,后付钱,类似的说法还有“先用后付”“先学后付”等。但是,这种看上去“很美”的消费模式,却被很多消费者吐槽“套路满满”。在投诉平台上,搜索以上关键词均有万条左右的投诉记录,可见相关消费纠纷已经不少。
央视记者依据消费者提供的投诉线索前往相关门店进行调查,发现商家果然大力推荐“先享后付”,并强调这项服务没有任何利息。在办理这项业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直接在记者手机上替记者操作。很多页面一闪而过,记者稀里糊涂地完成了签约流程。就连见多识广的记者也被“整晕”,普通消费者恐怕更加难以幸免。
除了线下的预付费行业,线上电商平台的套路同样令人防不胜防。比如,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多个电商平台默认的付款方式变成了“先用后付”,消费者一不留神就完成了“0元”下单。有4岁女孩误触之后“购买”多件商品,有不熟悉网络的老年人弄不懂,明明没付款,怎么商品就一件又一件地到家了?还有消费者反映,想要关闭该功能却很难找到操作入口,并且必须等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才能关闭。未能按时完成支付,还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总而言之,“先享后付”令人糊涂。在线上,消费者常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但想关闭时却困难重重。在线下门店,消费者也有可能被工作人员越俎代庖式签约,而合同的具体内容却并不知晓。即使注意查看了合同,但提供服务的企业往往将风险用不起眼的小字标注在页面的下方,让消费者很难察觉,稀里糊涂签约之后,很难维权。
“先享后付”,原本是为便利消费者,降低消费门槛和推广新支付方式,但是,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却衍生出种种乱象。这些乱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决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正如上海市消保委指出的,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要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
“先享后付”之所以敢一通操作猛如虎,主要原因是目前对这一支付模式尚未明确定性。比如,有金融专家认为其像预付式消费、像信用卡分期、像信用贷款,但又不完全一样。模糊的定性带来监管的缺失,一些平台、支付机构大力推广“先享后付”,可能就有钻空子绕过监管,从中牟利的企图。这就导致了推广使用“先享后付”的过程中滋生出种种猫腻。
消费金融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是消费环境的重要一环。“整晕”用户的支付模式,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必须尽快明确“先享后付”这一模式“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中,回到监管的阳光下,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对于平台和商家来说,无论支付方式怎么改变,基本的商业逻辑不会变,诚信待客永远是赢得用户信任的“王道”。与其在支付方式上埋“套路”,不如好好打磨产品和服务。否则,用户或许会糊里糊涂地被“套路”一次、两次,但绝不会永远被“套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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