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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公租房开启选房啦!
根据《关于2024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2024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初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相关要求,现将终审排位、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终审合格家庭2556户,配租房源496套,现根据《配租通告》,合格认租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名单、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如下:
第一序位为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总排名1至4(详见附件1)。
第二序位为剩余入围认租家庭,总排名5至496(详见附件2)。
第三序位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总排名497至992(详见附件3)。
第四序位为递补认租家庭,总排名993至2556(详见附件4)。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选房排期详见附件5。请各选房家庭提前半小时签到。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盐田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新时代大讲堂(盐田区沙盐路3017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商业裙楼B座2层)。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各户型房源选完即止。
咨询电话:0755-2536515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签约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退出轮候库,选房签约指引详见附件6。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委托书见附件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拍照指引见附件8)。房源起租日期以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为准,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若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按规定进行续签。
(四)入住
签约完毕后现场领取《入住通知书》,可凭《入住通知书》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根据项目工作安排,各项目入住办理时间如下:
注:请签约家庭预留充足的住房衔接时间,入住办理时间起前往各项目现场办理手续。(为避免接待不及时,建议致电预约。)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53612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重要提示
(一)项目提示:半山悦海花园项目部分房源(E栋1703、2106)学位已锁定,建议有学位需求的认租家庭谨慎选择。
(二)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在意向房源中选择住房,房源选完即止。后续排序到位已无意向房源可选的家庭,无需到达选房现场,不计放弃选房次数。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如意向房源已选完,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计入弃选次数:
1.选房排序到位,任一意向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参与本次选房。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第一序位选房名单及排位
2.2024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第二序位选房名单及排位
3.2024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第三序位选房名单及排位
4.2024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第四序位选房名单及排位
5.2024年度盐田区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选房排期表
6.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7.授权委托书
8.手持证件拍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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