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须担责
“抢黄灯”也违法吗?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抢黄灯”竟然是违法行为?
不是既不罚款也不扣分吗?
现实生活中,黄灯亮起后驾车越过停止线一般不会被罚款、扣分,所以,很多群众认为这种“抢黄灯”的行为不违法。
其实,
“抢黄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
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则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抢黄灯”的轿车与“闯红灯”的摩托车相撞的案件。
1
案情回顾
“抢黄灯”与“闯红灯”
同等责任
陈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车头未越过停止线时看到黄灯亮起,不想停车等待,就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不料撞上一辆自西向东左转弯并且闯了红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乘坐人王某受伤。
两名伤者均住院治疗一个月左右。经鉴定,吕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王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交警队调查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陈某、吕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认定陈某、吕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陈某对该认定结论不服,申请复核,市交管支队复核后予以维持。
法槌敲响时
吕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以及承保陈某所驾轿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吕某、王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承办法官罗军仔细查看了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确认了陈某所驾车辆在黄灯亮起后才越过停止线。经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罗军认为,陈某的‘抢黄灯’行为与吕某的‘闯红灯’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交警部门认定二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是正确的。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吕某、王某18万余元,陈某赔偿吕某、王某近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黄灯是绿灯与红灯之间的过渡,警示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红灯即将亮起。黄灯亮时,车头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车头尚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绿灯。在一些地区,黄灯亮时尚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如果越线继续行驶,交警部门并不罚款、扣分,但这只是一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并不代表“抢黄灯”是合法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能保证人身财产安全,避免陷入民事纠纷。
孙璐 刘方昊
编辑 / 黄一凡
初审 / 刘方昊
终审 / 陈立丽
南阳中院新媒体平台
抖音号
1、打开抖音搜索天平南阳
2、保存二维码,打开抖音识别关注
新浪微博号
1、打开新浪微博搜索天平南阳,点击关注
今日头条号
1、打开今日头条搜索天平南阳
原标题:《“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须担责》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