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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法与家法”:汉代经学工作坊第二期纪要

黄康佳、向健、张乾礼
2024-12-08 12:5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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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经学研究院、中华孔子学会经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经学研究》编辑部协办的“师法与家法”汉代经学工作坊(第二期)在清华大学人文楼B201会议室举办。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开大学、郑州大学、暨南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三十余位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师法与家法”展开了为期一天半的深入讨论。

与会学者合影

吕明烜

会议伊始,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吕明烜老师对各位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吕老师认为,本次工作坊的主题“师法与家法”在经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我们不断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师法与家法”究竟是一个经学史研究的重要对象,还是经学研究需要不断回到的根本?是经学教育的不二法门,还是后人的某种期待或建构?我们也可以追问,上述这些理解是彼此矛盾的吗?它们可以互相兼容吗?归根到底,这一问题关系到我们怎么看待经学。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在本次工作坊中这些问题的深入讨论。

宫志翀

随后,中国人民大学宫志翀老师发表会议致辞。宫志翀老师表示,经学与现代学科有所不同,经学的源与流是一体的,经学的源头阶段始终最为重要。两汉经学是经学发始和昌明的时代,是最值得深究的。两汉经学研究的推进,既能帮助我们重新理解经典的要义,也会带动整体的经学史研究。“师法与家法”是汉代经学的标志现象,其形成一方面与战国至汉初的分散传经有关,另一方面也因立“五经博士”而制度化。师法家法之间的沟通、分歧与争论,以及由此衍生的今古文之争,是两汉经学繁盛的内部动力。而师法家法也随两汉经学的终结而消失。清代汉学的复古意识,不断叩问着师法家法问题,使之初步的复原和梳理了出来。晚清学者已开始理论地思考师法家法与通学对汉代经学的意义,可惜因时代变局中断。20世纪后,由于新材料的出现,新学科方法的使用和好学深思之士探索,两汉经学研究积累的成果的厚度,已适时应组织“师法与家法”主题的专题讨论。期待各位与会学者新见解的呈现与交锋。

第一场

第一场讨论由中国政法大学吕明烜老师主持,共四位学者做了报告,并相互进行了评议。

马楠

清华大学马楠老师报告的题目为《撰集其事——〈白虎通义〉的生成》。马楠老师认为,《白虎通义》有别于“议奏”的形式,呈现出“撰集其事”的成果。“撰集其事”是将各个结论按照事目的内在逻辑分级列序,保持各篇结论相对一致,进而将结论区分出总纲与分支的层级,通过“一曰”、“或曰”补苴罅漏。通过“撰集其事”,《白虎通义》完成了对《白虎议奏》的反制。石瑊老师在评议中就班固“撰集其事”与《白虎通义》的关系提出,“撰集其事”中的“集”指向会议文书汇集、编次,“事”指向会议讨论的过程。如果把“撰集其事”的对象理解为《白虎通义》,“事”字是否贴切?

石瑊

湖南大学石瑊老师报告的题目为《〈白虎通〉“一说”“或曰”考论》。石瑊老师认为,《白虎通》少量问答小节后附有“一说”、“或曰”的扩展文本。这种特殊的文本结构为《白虎通》在常规的问答单元之外,提供了新的空间以容纳其它与之相关的内容。这使得文本表意单元能够容纳对义事结合造成挑战的内容,同时又尽量维持住文本的这种表意特征。马楠老师在评议中认为,理解“一说”“或曰”可以从《白虎通》打“补丁”的战略与战术两个层面考虑。从战略的层面来说,是要从主说的架构中消弭“补丁”。从战术的层面考虑,才是如何去打“补丁”。我们今天看到的“一说”、“或曰”虽然很多,但有一些在主说架构中已经自然消弭了。这一区分是可以继续探讨的地方。

孟琢

北京师范大学孟琢老师报告的题目为《论东汉经学的“通学”趋势》。孟琢老师认为,在学术内外的多重因素的制约下,东汉经学走向了一种更具学理化的“通学”方向。西汉元成以来的专经风气被不断扭转,贯通群经的通人之学成为东汉经学的主流。这种“由专向通”的经学趋势和东汉庙堂对经学统一的重建尝试,为许慎、郑玄的经学建构提供了坚实基础。郜喆老师在评议中提出一些自身的抑或:东汉经学的“通学”趋势能否追溯到刘向、歆父子的源头?这是否会改变我们对今古文经学叙事的理解?师法、家法以经典为准,通学则以义为准,但“通义”为什么没有形成全新的经学范式,郑玄、何休这些通学学者都回到注经上?考虑到东汉的经学世家,如何理解通学与师法、家法在传承方式上的相似性?

郜喆

中国政法大学郜喆老师报告的题目为《“分经立学”:廖平论博士教育及其教学实践》。郜喆老师认为,清末新政期间,廖平在《群经总义讲义》中计划编纂的《博士教育考》应是他此前所著《公羊春秋补证后续》的扩充。在《后续》中,廖平根据汉代经学教育“分经立学”的特点,对当时的“癸卯学制”进行了重构。廖平重构经学教育,旨在通过“开士智”的方式,构建士民分途的教育体系,培养合于时代的新“博士”,充当新政的中坚力量。廖平坚持“师法家法”是经学教育的必要方式。孟琢老师在评议中提出两个问题供进一步讨论。第一,廖平的理解是否符合孔子学说与孔门教学的本来面貌?第二,廖平的教育设计与现代教育模式的矛盾,怎么去理解廖平的历史局限性?

第二场

第二场讨论由北京师范大学孟琢老师主持,共五位学者做了报告,并相互进行了评议。

谷继明

同济大学谷继明老师报告的题目为《“费氏兴”与虞氏家法》。谷继明老师认为,仅从经本和学术传承脉络来理解“费氏兴”问题,是不够切实和深入的。“费氏兴”所昭示的不仅仅是今古文的消长,更是经学本身的转折,具体来说即经学的性质与功能的转变。费氏兴标志着“回到经本”的诠释风气兴起。与马融、荀爽、郑玄相比,虞翻的特殊性不在于他号称传孟氏《易》,而在于他将马融等人的“经本”诠释容纳在他的象数诠释体例中,使此“回归经本”倾向发展到了极致。王弼与虞翻虽为各自学派之极端代表,似成水火不容之势,但在以解经为宗旨的注释路数上是一致的。李元骏老师在评议中提出两个问题供进一步讨论。第一,东汉易学家在何种意义上继承了费氏易?第二,不重致用而重解经文的转向如何发生的?在这一过程中,东汉经学又是如何对待和转化西汉以致用为侧重的经说?

陈岘

湖南大学陈岘老师报告的题目为《基于〈易纬〉的七十二候卦气说献疑》。陈岘老师认为,从现有文献来看,七十二候在西汉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逸周书·时训解》中虽有七十二候的记载,但因其应用的二十四节气顺序并非西汉历法中的顺序,因此该篇目的形成年代未必在西汉时期,也就不足以证明孟喜时已有七十二候体系。七十二候体系尚未形成,那基于七十二候而形成的卦气学说在西汉形成的可能性也就更微乎其微。因此,《旧唐书》《新唐书》中记载的七十二候卦气说不能被判定为孟喜所作。孟喜时或许已经出现易卦与物候现象相结合的应用,但远没有形成《新唐书》和《旧唐书》中的完整的体系。张学谦老师在评议中提出,从文献来看,七十二候卦气说完整呈现在《旧唐书》收录的一行《大衍历》,尽管没有画成表格的形式,但肯定已经形成了一个表格。对于这个表格的来源,一行《卦候议》提到两种七十二候的体系:一是《逸周书·时训解》,一是后魏《正光历》。一行认为《逸周书》更早,《大衍历》采用了《逸周书》的体系。因此,关键点在于确定《逸周书》在文本流传的哪些时间节点被改动过。

李元骏

暨南大学李元骏老师报告的题目为《郑玄对京氏易与费氏易的统合——以郑玄对象数易例的使用为中心》。李元骏老师认为,郑玄以卦气之例解经乃是对京氏易传统的继承,而他使用卦气之例的限度则体现了费氏易对他的影响。郑玄将《京氏易传》《乾凿度》的纳支、爻辰之说发展为郑氏爻辰之例,则与费氏易区分内学、外学的特点相符。郑玄用互体的理路与京氏易不同,他创造爻体之例更是对这种解经理路的延续。通过将郑氏易与京氏易、费氏易相互发明,最终能以京房、费直两家之学为背景审视汉末郑玄、荀爽、虞翻三家的异同。廖娟老师在评议中提出,郑玄对京房易学的继承性没有疑问,但郑玄在何种程度上继承了费氏易?从李元骏老师的文章来看,某种意义上郑玄继续制法是对京房易的统合,谨慎制法是对费氏易的整合,而并没有很多费氏易相关的文本解释。

廖娟

南开大学廖娟老师报告的题目为《清代汉易图重建中的曲折往返——以爻辰图为中心》。廖娟老师认为,清初的易图辨伪,仍以宋易中较为核心的河图洛书与先天、后天卦图为中心。但清中期往后,易学家在汉易研究上发凡起例,使得易图学在之后的发展早已超过河图洛书的范围,于汉易的诸多体例上多有涉及。其中广受关注的郑玄爻辰说在惠栋绘制易图之后,引发张惠言、王引之、焦循、钱大昕、王昶等多人的讨论,又在何秋涛、柯劭忞、曹元弼、徐昂、朱伯昆等人的回应中获得了认同。郑玄爻辰说及爻辰图解在清代经历了建立、崩坏,又在反复讨论中被接受、发展。陈岘老师在评议中提出,清人对爻辰图的复原,隐含的一条线索是整合纳支学说和爻辰学说,但正如廖娟老师注意到的,这两者应该拆分处理。两种学说反映了始未终酉与始未终巳两种逻辑。始未终酉的纳支学说基于八宫的基本原理,始未终巳的爻辰学说最终目的是回到解经。这种复杂性也体现在十二律问题中,十二律的次序也有不同的排比方法。

张学谦

北京大学张学谦老师报告的题目为《〈易纬〉重理述略》。张学谦老师报告了对重新整理《易纬》的过程面临的三个基本问题的思考与处理。第一,《易纬》的篇目与注者,四库馆所辑《易纬》八种中的《乾坤凿度》《乾元序制记》为宋人所造,非汉代篇名;《易纬》注主体为郑玄注,宋衷、宋均注存在的证据不足。第二,《易纬》的流传与衍变,可分为唐开元间、两宋之交、明代初期、清乾隆间四个较为关键的时间节点。第三,《易纬》各篇的具体情况与整理方式。谷继明老师在评议中表示,在安居香山《纬书集成》的基础上,结合日本回传的文献,通过严谨的辩伪与辑佚工作,重新深入整理《易纬》是非常有必要、有意义的工作,期待张学谦老师的著作早日问世。

第三场

第三场讨论由同济大学谷继明老师主持,共五位学者做了报告,并相互进行了评议。

徐渊

复旦大学徐渊老师报告的题目是《〈周官〉主“六合”及其思想断限》。徐老师认为,《周官》主“六合”的基本结构,与汉代“五行”为主的数术潮流有异。《周官》关于数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很多“物象”还没有从等级制的名物体系下解放出来,或者干脆连胪列的固定形式还没有确定,这些“物象”还不配作为阴阳五行理论赋予固定属性的对象。二是五行理论在战国时期似乎还没有统一的形式。战国时期“五行”和“六合”体系并存过很长一段时间,早期阶段“六合”体系的影响力更大。三是在《周官》的文本中,干支还没有和各类“物象”配合起来,而到了《放马滩秦简》的时代,干支和“物象”配合已经非常成熟。宫志翀老师在评议中认为,徐渊老师对战国时期的数字宇宙论做了一个很好的刻画,并揭示了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有关数论之争议背后的根本关切。宫老师谈到,如果在战国数字宇宙论的背后真的存在两个相互竞争的理论体系,即重五还是重六,那么在数字宇宙论从五到六的这样一个转变过程中,是否还存在着一个思想丰富的阶段,其实有待我们进一步考察和证实。

黄铭

重庆大学黄铭老师报告的题目是《从〈通典·养兄弟子为后后自生子议〉论同宗养子问题》。黄老师对于《通典·养兄弟子为后后自生子议》中于氏提出的“不解六条”、“所疑十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丧服》学理上逐一否定了于氏为“同宗养子”辩护的所有理由,同时又将于氏区分“为后”与“鞠养”的思路与后世“养父母”服制的规定做了比较,试图勾勒出一条养恩地位逐渐上升的线索。杨雅婷老师在评议中认为,黄铭老师关注的问题,其实是在中古时代这样一个父系的祭祀制度框架下,如何处理养母与养子之间的关系问题。黄老师的论文关注主要在晋朝和宋朝,可以适当补充唐代有关此类问题的讨论。

杨雅婷

四川大学杨雅婷老师报告的题目是《从〈通典·在丧袭爵议〉论汉晋之际的经学与礼制》。杨老师认为,曹魏时期,尚书省官员、秦静、高堂隆、王肃曾讨论山阳公刘协之嫡孙刘康袭封的礼仪,在此礼仪中,“宗经”“复古”“尊君”“实用”四个维度彼此配合。“复古”参杂了春秋战国甚至汉代的因素,实则是“变异”。而“在丧袭爵”这一礼制场合,既是嗣君为前代封君服丧的丧仪场所,又是王朝遣使举行袭封礼仪之时。总体来说,嘉礼与凶礼、公与私、亲亲与尊尊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在这一事件中得到了充分呈现。黄铭老师在评议中认为,杨雅婷老师从制度史和政治史的视角,对即位礼进行了考察。黄老师提出,相比具体事实上的描述,如何在礼学原理上理解政治史和制度史,尤为重要。另外,对于杨老师提出的王肃明确反对刘康服素服,主张应服吉服且不应哜醴之礼,是与郑玄之说形成针锋相对的观点,黄老师认为有待商榷。

陈姿桦

北京大学陈姿桦老师报告的题目是《论孔广森注公羊礼对两汉家法的取择》。陈老师认为,在涉及到“为汉制作”、“黜周王鲁”等《春秋》新制或时王之制时,孔广森往往摈弃何休等人的说法,转而从“周制”或“周礼”的角度作出解释。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以往《公羊》家对《春秋》所赋予的“圣人制作”的“制法”性质,而使之还原为“周公制礼”的本有之意。另外,孔广森对何休注《公羊》礼失当之处进行匡正,并对《公羊传》中所涉及的礼制进行推拓和阐发,使《公羊传》所涉礼制呈现出更完备的形态,并且重视引入礼争、保留异说,展现出各家经义的丰富性。徐渊老师认为,陈姿桦老师对孔广森的公羊学进行了详细的梳理,论证了孔广森公羊学中的礼学色彩。在孔广森之后,其实凌曙和陈立在某种程度上,也沿习了孔广森兼礼学而注公羊的思路。但是这也造成了一定的问题,即公羊学的思想体系变得更加驳杂,一定程度上对把握公羊学的义理造成了困难。

宫志翀

中国人民大学宫志翀老师报告的题目是《徐彦疏的郑学背景》。宫老师认为,《春秋公羊传注疏》是研习公羊学的必读书,而传文简奥难读,赖何休解诂以发明之;何休解诂则极大化约了两汉公羊家说,也有些许费解处,解诂又赖徐彦疏以阐扬之。不过,徐彦疏的某些段落和解释风格,给我们理解何休可能造成了障碍。留意郑玄学是徐彦疏的基本知识背景,对于定位徐彦其人其疏的时代,把握徐彦疏的意义,有一定的佐证作用。陈姿桦老师认为,如何理解何休和徐彦对于《周礼》认识之分歧,以及徐彦多大程度上受到郑玄学的影响,或者说徐彦是否完全笼罩在郑玄学的影响之下,仍然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第四场

第四场讨论由清华大学马楠老师主持,共五位学者做了报告,并相互进行了评议。

王勇

郑州大学王勇老师报告的题目是《以礼为教和以傅为师——六经成立以前的教育形态》。王老师认为,西周以前,士人区别于社会上其他职业的主要能力是射艺和礼仪。士人的学习,即学习即行礼。青少年直接模仿成人的所作所为,这种学习方式与农工商等职业中子弟模仿父兄的学习方式并无不同。“学”的本义是模仿,“习”的本义是重复练习。教育的要求是掌握“怎么做”的技能,并不追问“为什么”。教员的主导者是“傅”,即有资格指导青少年行为规范的成人。而侧重于传授古训、进行知识和思维训练的“师”,原本是次要的,在孔子以后才盖过并取代“傅”成为了主导的教育者。侯金满老师在评议中认为,王勇老师刻画了前师法、家法时代教育方式的整体面貌,为我们理解师法、家法的演变及其时代特征提供了参考。侯老师补充说,使用礼学文本尤其是《周礼》作为论证前师法、家法时代的教育方式,需要谨慎考虑。另外,补充出土文献和古文字方面的材料,可以使文章结论更加可靠。

侯金满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侯金满老师报告的题目是《两汉今古文〈书〉学谱系中的〈尚书大传〉》。侯老师认为,《尚书大传》例来被视为两汉今文《书》学之始祖,但通过对比《尚书大传》与今文三家《书》学文本,可以看出,今文三家《书》说多有改变师说而别创新说之处,其中不乏为汉代礼制重建提供经典依据之例。汉代《尚书》经说、家法、师法之形成皆是在特定的知识背景下对相关经学文本与前儒师说进行左右采获而成,无论今文、古文皆是如此。传统的严分今古的汉代《尚书》学谱系过于简单化和平面化,遮蔽了经学史内部的某些隐性的关系,对于经说之衍生过程亦忽略了其复杂性,这样一种简单化导致清代以来对于两汉今古文之争存在一种想当然的偏见。赵培老师在评议中认为,侯金满老师指出了严格划分今古文之间有关《尚书》的讨论,对于理解《尚书》文本的深刻可能会造成障碍。赵老师补充说,如何理解今古文之争的问题,仍然是理解《尚书》学演进和发展的重要思想史背景。

赵培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赵培老师报告的题目是《“〈毛传〉本于荀卿说”的形成及其经学史意义》。赵老师认为,就《诗经》学史来看,“《毛传》本于荀卿说”的出现宜从后汉以来古文逐渐隆盛的背景来分析。古文实力的增长客观上需要重构自身授受的合法性,荀子在儒学传授上的核心地位,以及《荀子》用《诗》、用《礼》同《毛传》的“相合”特征从内外两个方面推动了此说的广泛接受。王勇老师在评议中认为,赵培老师对于“毛传本于荀卿”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理论建构,而非是具体事实。王老师谈到,如何理解毛诗的师承关系,在学术史上存在一定的分歧,背后隐含的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黄少微

清华大学黄少微老师报告的题目是《历史叙事与情境再现:汉四家诗以史解经的两种模式》。黄老师认为,汉四家诗均以史解经,却导出不同的诗义与解释风格。究其原因,毛诗主要通过美刺呈现诗的正变,展现一种宏大的历史叙事,并由之呈现历史的兴衰之道,其言说对象主要是后王。三家诗主要通过再现具体的历史情境解释诗义,试图通过描绘与诗篇关联的相似历史情境来阐说大义,从而劝谏时君修正其德以达成美好政教,情境不同,所解说的诗义也各异,因此其解释主要从单篇诗篇出发,每一诗篇都是独立的文本。这使三家诗所解说的诗义呈现多样化,而口传的传授载体也促进了此种解释理路的达成。高隽博士的评议认为,黄少微老师比较了毛诗和三家诗以史解《诗》的异同,对毛诗以《诗序》来构建一个完整的古史和政教体系,而三家诗更倾向于作诗的具体语境进行了分析。然而,用海昏侯诗简作为参考材料,可以证明鲁诗的文本结构其实是非常稳定的。此外,两汉奏疏中引诗的材料,也是理解上述问题的一个方面。

高隽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高隽报告的题目是《翼奉“五性六情”说探微》。高隽博士认为,孔门《诗》学尤其重视人之情性。就《齐诗》而言,《汉书·翼奉传》载翼奉封事曰:“《诗》之为学,情性而已。”《汉书·匡衡传》载匡衡奏疏亦称:“《传》曰:‘审好恶,理情性,而王道毕矣。’”此《传》当为汉代《齐诗》先师的著作,很可能是《汉书·艺文志》所录《齐后氏传》或《齐孙氏传》中的内容。由此可知,对情性问题的重视也是《齐诗》学的传统。黄少微老师认为,高隽对翼奉“五性六情”说进行了清晰的梳理,为理解思想史中的性情关系提供了参考。黄老师谈到,《乐记》中更偏向于从内外、主宾、动静的结构来解释性情结构,而翼奉则把人的性情跟五行、天干、地支以及人的五脏六腑结合起来,如何理解这种转变,是值得进一步发掘的问题。此外,翼奉“五性六情”说的背后,可能是对天人关系的一种新的解释,与早期儒家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

第五场

第五场讨论由山东大学高中正老师主持,共四位学者做了报告,并相互进行了评议。

冯渝杰

山东大学冯渝杰老师报告的题目为《太平:从公羊学至原始道教的赓衍轨迹及其历史影响》。冯渝杰老师认为,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方士们糅合经纬提出的“致太平”的施政理想和方略,深刻影响了西汉中后期以降的朝堂政治实践,形成“其政事兼循神道”的神圣性格,并逐渐孵化出颇具“国家宗教”性格的原始道教。在此背景下,出现了承载时人强烈“太平”诉求的宗教经典《太平经》,由此内在地引导着汉魏之际诸多人群的价值观念、行为实践以及当时的历史走向。范云飞老师在评议中认为,冯老师的文章发掘了我们日用而不知的“太平”观念,给人非常大的启发。尤其是冯老师揭示了在东汉末年,“太平”这样一种观念是如何从官方到民间、从国家到社会影响了汉末的所谓“边缘人”,让游侠、党人、“妖贼”术士、隐逸等群体团结在“太平”的旗帜之下,从而形成合力影响了历史。但未尽的问题是,“太平”作为中国古代对政治秩序的一种最高理想,和王道、大同这些观念相比具有什么特质,使得太平能在民间广为流行?官方和民间所用的太平观念有何不同?

高瑞杰

上海师范大学高瑞杰老师报告的题目为《论“天子一爵否”与“圣人有父否”——以文明论为视角》。高瑞杰老师认为,汉代经学因经历周秦之变、秦汉之变而最为复杂,其既沾溉宇宙论秩序,又有经孔子创制而精神突破的痕迹,形成一种看似不彻底而又彻上彻下的文明秩序,即寓尊尊于亲亲之中,寓公于私,寓经于史,亦可称之为“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艺术性文明”,而其典范性案例即在“天子一爵否”与“圣人有父否”这几个论题上。李晓璇老师在评议中指出,高老师的文章用文明论的精神突破重新看待汉代的天子有无爵、圣人有无父等问题,这种理论框架下,可以把今文经学认为天子一爵、圣人感生看作回返宇宙论秩序的路径;古文经学认为天子无爵、圣人有父更加偏向于精神突破以后的心性论秩序。文章引申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严肃地把郑玄看作一个历史哲学家,他是否不仅构建了周以后的心性论秩序?周以前的秩序该如何理解和描述?

常达

中国社会科学院常达老师报告的题目为《“兴灭继绝”与“存二王后”:汉儒论政治体存续的两种方式》。常达老师认为,永远会有新的受命王不断兴起,是维持天命的公共性、保证天下不被一家一姓所统治的标志之一。“受命而王”对“继体守文”的制约,主要体现在警示时王、昭示革命之上,二者分别对应着“现在”与“未来”;而除此之外,“公天下”还对“过去”存在影响,它主要体现在对待曾经受命之先王的方式上,即“兴灭继绝”与“存二王后”。三者在不同时空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构成了天命之“公”对政治体存续的整全性塑造。冯渝杰老师在评议中认为,常老师通过“兴灭继绝”和“存二王后”揭示出“天命”的内部空间结构。常老师讲的“天命”是相对意义上的空间安排,指向的是天子之家的公共属性。在这个意义上,《白虎通·社稷篇》所引《春秋传》说的“天子大社”一条,是否也可以作为补充讨论空间层面的公与私、国与天下的结构?

范云飞

武汉大学范云飞老师报告的题目为《遁、逃之辨与汉唐间隐逸思想的展开——以〈周易〉诠释为中心》。范云飞老师认为,汉唐间隐逸思想与实践集中呈现于学者对《周易·遁》卦的诠释,尤其表现为“遁、逃之辨”。郑玄解“遁”为“逃去”,认为士人对国家权力有“逃去”的权利。魏晋以来,国家紧缩隐逸空间,葛洪顺应这一变化,主动区分“嘉遁”与“逋逃”。南朝后期钞本《讲周易疏论家义记》区分遁、逃,肯定君子之遁,否定小人之逃,将隐逸行为转向内在、转向形而上世界。汉唐间《遁》卦诠释的展开,显示国家不断压缩隐逸空间、隐者不断调适乃至自我限缩的过程。高瑞杰老师在评议中指出,范老师的文章非常精彩地勾连起汉唐间对《周易·遁》卦的不同诠释与隐逸思想的发展脉络。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朝隐,可以进一步追问的是,隐士和逸士的关系是什么?另外,天下无道则隐,《遁》卦尚有隐逸的空间;如果没有空间,是否真正的遁会表现为《否》卦?

第六场

第六场讨论由石瑊老师主持,共四位学者做了报告,并互相进行了评论。

高中正

山东大学高中正老师报告的题目为《经术、学派与文本:新出资料对今本〈汉书〉引经的检视》。高中正老师认为,通过对比肩水金关汉简所载汉成帝河平年间诏书与《汉书·刑法志》,可见引经文字之异以及今、古文经学在汉至中古时的地位升降。随从官学立废而沉浮的《尚书》学,不断重塑这一时期士人的知识结构,而此间知识的变革,又对相关文本产生影响,阻碍了我们对于今、古文经面貌的理解。这种经术、学派与文本的互动关系,应在今后研究多加注意。陈壁生老师在评议中认为,论文以出土文献中的内容为切入点,以小见大,直接讨论了经书、学派与文本的关系。对汉代经学研究来说,如何通过《汉书》对经典的引用来理解经典本身的面貌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高老师的文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但其中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理解两汉今文经学的时候,有文本缺失的问题,而清人给我们留下的辑佚性著作主要就是来自《两汉书》里面对经典的引用。以《汉书》所引《尚书》为例,皮锡瑞的《今文尚书考证》对我们理解汉代的《尚书》学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

易宏熙

南昌大学易宏熙老师报告的题目为《两汉经学“师法”“家法”概念辨析》。易宏熙老师认为,“师法”“家法”均是经典的解说体系和义理系统,由章句等经学著述呈现。“师法”的思想意识背景是“以经学持一统”,因而“师法”概念内在地包含了“经学一统”的观念。“家法”的思想意识是经有数家,家有数说,因而“师法”概念内在地包含了“经学多元化”的理解。从今文经学的立场出发,则以“师法”统摄“家法”,师法与家法有源流之别;从学术多元化的立场出发,则以“家法”看待“师法”,师法与家法无差别,这在本质上是以子学思维方式看待经学。刘禹彤老师在评议中认为,易老师对师法、家法的讨论有别于此前研究着力于师和家的区分,发掘出师法、家法的“法”字代表的是经学的法式。易老师还强调师法是在汉武帝时期“表彰六经”才有的,如果认为汉武帝之后才有师法,那应该如何理解经学在汉武帝之前的传承状态?

刘禹彤

中国社会科学院刘禹彤老师报告的题目为《论汉代经学师法的六种理解向度》。刘禹彤老师认为,关于汉代师法主要有六种理解模式:汉代五经博士多以师为先师,法为经师一贯之法;刘歆、扬雄等汉代学者以师为末师,法为道术分裂之法;班固、王充等汉代学者以师为官师,法为功名利禄之法;惠栋等清代乾嘉学者以师为宗师,法为实事求是之法;康有为、皮锡瑞等晚清今文经学家以师为圣口,法为微言大义之法;顾颉刚、徐复观等近现代学者以师为技师,法为思想钳制之法。易宏熙老师在评议中认为,刘禹彤老师的论文非常清晰地梳理了经学史中几种典型的关于师法和家法的理解,并指出了背后的思想脉络。在论述汉代师法与家法时,文章很有特色的见解是从汉初经学和章句之学两种学术风气来建立关于师法和家法的论述,认为“师法”同条共贯,呈现为简约之学;而章句之学相对封闭、繁琐,是与“家法”联系在一起的。

陈壁生

清华大学陈壁生老师报告的题目为《师法与经说》。陈壁生老师认为,“经说”是两汉经师根据经传说记之文,推出经学的基本思想原则,既内在于经书而又超越于经书。而经注则是严格扣紧经文,对经文一字一词进行解释。汉末的注经,往往把两汉经说视为既有的结论,用来注解经书的内容。在郑玄、何休的注经中,都是经说、训诂的结合。重新理解经说,对理解汉代经学有重要意义。高中正老师在评议中认为,陈壁生老师的论文可以带给我们很大的启发。经说在汉代其实是超越经文本而存在的,或者说经文本的存在反而是因为经说才得以彰显。以《汉书》所引《尚书》为例,正是因为经说在政治实践中的积极意义,才使得今文本《尚书》得以逐渐走进政治舞台。但在阅读论文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疑问是,在先秦时本来一些很简单或者很平常的观念,为什么到汉代就变得特别重要了?

总结

会议讨论结束后,清华大学中国经学研究院院长陈壁生老师做了会议总结。陈壁生老师认为,汉代经学研究,目前处于尚未充分展开的状态。从本次工作坊可以看到,在汉代经学研究里面,已经有一些大家都比较集中关注的内容,这对推动汉代经学研究来说是非常可喜的现象。汉代经学的研究可以推动文学、历史、哲学的相关研究,因为汉代一方面经学思想具有强劲的活力;另一方面,这种活力不仅停留在思想层面,也对当时各个不同的领域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汉代经学是经学史上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次关于汉代师法与家法的论文和讨论也在呈现出很多显著推进。到现在为止,经学研究或者具体到汉代经学研究中,研究范式尚未形成。这个工作坊的举办是一种特别好的尝试,可以通过大家对共同问题的关注、共同文本的讨论,慢慢形成一些基本的共识,然后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推动汉代学术研究,推动汉代经学研究范式的形成。

至此,本次“师法与家法”汉代经学工作坊(第二期)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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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胡燕蓓

    责任编辑:黄晓峰
    图片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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