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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前高管买团体财产分红险退保至个人账户,已起诉追偿2103万元
12月3日晚,交大昂立(SH600530)公告称,公司12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警示函显示,经查,交大昂立存在三种违规事项:
一、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
二、因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存在异议,2023年4月,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公司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
三、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金额及比例较大,反映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12月4日,针对警示函中提及的问题,交大昂立召开了媒体通气会,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在开场白中表示,“公司决定在现阶段选择公开对外发声,是因为目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部分关键问题正在被掩盖,公司希望借此机会,让全体股东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此次监管措施涉及问题背后的真实情况。”
而其谈到的背后问题与警示函的第一项有密切关系。
交大昂立管理层在发布会现场表示,公司认为相关事实并非是上市公司发放薪酬未经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项,背后事涉前任高管购买保险的“丑闻”。
公司方面表示,2016年和2018年上市公司购买团体险后退保至前管理团队杨国平、娄健颖、李红等个人账户,交大昂立的法务表示,从上市公司的薪酬考核体系来看并不包含这种财产分红险。
交大昂立管理层在现场表示,杨国平等时任高管的这类行为,在证监会关于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文件里早有明确界定,其实质是时任管理层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的恶劣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上述高层还表示,关于这个问题公司已经向上海证监局做过反复说明。
夏景华透露,目前上市公司已就杨国平、朱敏骏等时任高管损害公司利益一事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涉及案值为2103.93万元。他表示,“不排除上市公司后续提起刑事诉讼。”
对于上海监管局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交大昂立解聘审计机构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问题,上市公司层面多次发过公告。2023年1月,交大昂立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但2023年4月27日,交大昂立向中兴华发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解除与其签订的业务合作相关合同。
交大昂立管理层在会上表示,“我们解除这个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要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而对于上海监管局提到的第三个问题,交大昂立财务方面负责人表示,“关于去年没有及时出具年报最主要是因为几个重大会计差错,但这个会计差错在后来上交所的年报询问、证监局现场筛查时都没有提出异议,我们认为这就是一个间接的认可。”
交大昂立常年法律顾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潇江在沟通会上表示,中兴华当时的审计报告初稿是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监高认为只有延期披露才能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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