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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区人民法院联合多家法院会签黄河流域石川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2024年11月29日,王益区人民法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富平县人民法院、耀州区人民法院、印台区人民法院在西安阎良共同签署了《黄河流域石川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石川河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进入区域司法资源整合、司法力量融合的新阶段。
签约仪式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悦主持,西安市阎良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雄致辞,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王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志鹏,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耀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雪梅及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项欣进行发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发表讲话。
石川河是黄河支流渭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铜川市,流经王益区、耀州区,渭南市富平县,西安市阎良区、临潼区后汇入渭河,石川河生态环境治理关乎着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局。根据框架协议,各法院将秉持依法保护、系统保护、高效务实三项原则,成立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协作制度落实,协调联系具体协作事项,并从建立纠纷诉前协同止纷机制,压实环境争议源头治理责任,聚焦司法引导宣传;建立纠纷诉中协同解纷机制,部署司法合作联动,共同提升环资审判司法能力;建立纠纷判后协同息讼机制,狠抓信访化解力度,设立环境资源协作站点三大方面开展后续的协作工作。
王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志鹏表示,王益区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后续将全力与各法院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法治宣传,积极落实此次签署的《黄河流域石川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共同为推进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设河青岸绿、碧水长流、人水和谐的石川河生态环境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王益区人民法院与各法院在合作保护环境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王益区人民法院也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不断加强与相关流域法院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先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拟稿人:黄伟睿
初 审:张 鑫
终 审:冯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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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王益区人民法院联合多家法院会签黄河流域石川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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