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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天津政法报:人民监督员向宝坻区检察院提供线索 检察建议让盲人不再“行路难”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将监督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充分凝聚内外部监督合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天津政法报》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报道。
今年年初,一名人民监督员向宝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反映辖区部分盲道存在无法移动障碍物,具有安全隐患。该院第一时间核实情况,迅速启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办理,通过“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促进溯源治理。
人民监督员在了解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与检察官一同摸排线索。经调查,发现宝坻区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存在大量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问题,比如:盲道起点、拐弯处、终点未铺设提示盲道;缘石坡道高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部分行进盲道损坏;新建、改建道路盲道铺设未避开窨井、树木等障碍物,影响行进盲道连续性;部分盲道被窨井、消防栓、隔离桩占用;部分盲道被商户、机动车辆占用;公共场所无障碍通道位置、公共厕所未设置无障碍标识;部分公共厕所未设置无障碍厕位、未安装无障碍小便器或未安装安全抓杆等。上述问题为残疾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人群的出行和使用造成不便,并存在安全隐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宝坻区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情分析研判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等,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官更好地以人民群众的视角看问题、找原因、想对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按照人民监督员的建议,检察官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主动联系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专家,深入了解相关行业标准、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并广泛听取辖区残障人士的生活需求和法律诉求,切实凝聚各方智慧,让“大家的事情,大家一起商量着办”。
宝坻区检察院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安宝坻分局、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被监督行政机关和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官就调查情况、监督事项,检察建议内容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人民监督员立足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加强隐患排查、修复受损盲道、增设无障碍设施等治理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通过与相关多个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透明度。
近日,宝坻区检察院与人民监督员一同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问题点位”进行现场回访,发现盲道不可移动障碍物全部清除,受损无障碍设施及相关标识均已修复,部分不规范盲道正在改建。
同时,随机询问残障人士和路人意见,了解群众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评价,满意度达100%。“回头看”过程中,人民监督员针对残障人士需求,提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增加红绿灯智能语音提示功能、常态化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等建议。检察机关结合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持续关注无障碍建设领域社会治理问题,综合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法治方式,让溯源治理效果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
原标题:《《媒体聚焦》天津政法报:人民监督员向宝坻区检察院提供线索 检察建议让盲人不再“行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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