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APP自动续费调查!“微博”“小象超市”“印象笔记”被点名!

2024-11-27 11: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APP会员连续包月

服务未提前通知就自动扣费

想要取消却太过复杂

……

你在购买APP会员时

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

11月26日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

自动续费服务消费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了哪些问题

一起来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模拟普通消费者,对七个类别的70款APP和30部微短剧开展了自动续费专项消费调查,其中APP采取连续包月的方式,微短剧则采取自动解锁下一集或会员畅看模式,调查经营者的提醒和告知义务是否履行到位。

微博未标明续费价格

小象超市“确认开通”设置不够严谨

据介绍,连续包月服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首月与次月价格相同,另一种则是两者价格不同。

现在,很多APP采用首月低价策略吸引新用户,但次月通常就会恢复到比较高的价格。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当首月与次月价格不同时,APP运营方应该向消费者做出显著的提示。

调查显示: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APP有5个,占总比的7.1%;有26个APP的首月与续费价格相同,占比37.1%;得到等34个APP虽然对价格差异进行了提示,但是提示方式不够明显,如字体较小或采用灰度显示等,占比48.6%。

得到(12.2.0)次月价格不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微博APP支付页面仅提示当前支付价格为优惠价,但未标明续费价格。据了解,微博前3个月优惠价格是5元/月,但从第四个月起价格就涨到了12元。

微博(14.7.3)连续包月未标明续费价格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在开通自动续费的过程中,APP应有让消费者阅读条款的提示并进行确认,一方面是因为条款内容本身具有重要性,另一方面是通过这个设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消费者的误操作。

在此次调查中,有69款APP(占比98.6%)都设置了两个步骤:先要求消费者点击勾选“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随后才是进行支付操作。但是,小象超市APP只显示了一个步骤,即将确认协议与支付环节合并,购买页面上仅显示“确认协议并开通”,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该设置不够严谨。

小象超市(V6.38.0.6294)

印象笔记未通过任何途经

提前通知消费者自动续费日期

调查发现,有28个APP会通过站内信、短信、支付渠道通知等两种以上途径,通知消费者自动续费日期,占比为40%。

28个通过两种以上途径提示消费者的APP

微信读书、幕布等32个APP,仅通过站内信、苹果邮箱或支付渠道中的一种提示消费者,占比为45.7%。

单一提示方式特别是站内信和苹果邮箱,存在消费者不打开APP或不逐封检查邮件就发现不了的情况,很容易被忽略,不够显著。

调查发现,印象笔记APP在自动续费提醒方面,未通过任何途径提前通知消费者。

在体察过程中,上海市消保委与行者、欧路词典、无他相机3个APP进行了沟通,其均已迅速采取了纠正措施,积极改进了通知机制。

关于取消自动续费的便捷度方面,调查发现,33个APP可以直接在应用内完成自动续费的开通与取消占比为47.1%。

34个APP在应用内,只能开通自动续费,取消操作则需通过支付渠道进行,占比为48.6%,此类APP均在支付页面或会员协议中明确告知了消费者这一取消流程。

在体察70款APP之余,上海市消保委还体察了30部微短剧,发现有4个微短剧剧场涉及自动续费,其中繁花剧场APP、星芽免费短剧APP、来看短剧APP等3个平台没有设置显著提醒提请消费者注意续费。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总体来看,各个APP和微短剧经营者以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过程中,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前,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对此,上海消保委建议:

优化会员服务购买展示页面,通过较大字体和特殊颜色等方式,充分提醒消费者注意价格;

考虑到手机终端软硬件差异和消费者的使用习惯,至少采取站内信、短信推送、支付渠道通知等两种以上方式,提前通知消费者将进行自动续费;

提供消费者便捷的自动续费取消或退订路径,必须通过支付渠道进行取消的,应特别告知,从而充分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