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绿色龙江丨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佳木斯市打造五星级幸福河湖

2024-11-17 13: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编者按

4月29日,我省召开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提出要着力建设绿色龙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半年来,全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涌现出一大批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今天起将陆续刊发。

佳木斯市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 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新成效

——佳木斯市城区段打造五星级幸福河湖

一、基本情况

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境内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素有“东极新天府,快乐佳木斯”之称。近年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始终把全面建立和深化完善河湖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政治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被国务院表彰为2019年度全国“河湖长制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10个地市之一,获得4000万元激励资金。松花江佳木斯段被列为全国首批17个国家级示范河湖之一,统筹资金2.5亿元,高标准建成东北地区唯一一条全国河湖示范样板。2023年,以市总河湖长1号令印发了《佳木斯市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构建以松花江为轴、两岸共建、水城共荣的全域幸福河湖格局,把松花江城区段纳入省级试点建设的幸福河湖,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智慧河湖管理,实现安澜、生态、宜居、文化、发展的目标,建成复合型幸福河湖,推动生态惠民、生态富民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打造幸福河湖建设样板。

二、典型案例做法及成效

佳木斯市立足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从河湖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努力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一)高位部署推动,强化组织实施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建设幸福河湖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地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效。落实“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谋划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签发市总河湖长1号令—佳木斯市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把幸福河湖建设纳入主题教育攻坚破难任务,召开8次河湖长办主任会议推进落实。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靠前指挥,开展巡河45315次,解决问题366个。市人大通过《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为河湖管护提供立法遵循。市级、同江市、郊区分别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二)聚力攻坚克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知水,而能谋水。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牢牢扭住河湖长制这个“牛鼻子”,坚持“水岸同治、区域共治、两岸共管、重在江南”,不断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104项,水质稳步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97%,163家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新建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31.04公里,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治理完成国、省控农村黑臭水体3条,侵蚀沟714条。建立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完成黑龙江省首例跨行业水权交易。

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完成1426个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及158个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问题整治。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查办水行政执法案件60件,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濒危野生水生动物案35起,非法采砂案件8起,提出河湖保护领域检察建议38件,河湖管理秩序稳定向好。

实施重点工程,全方位整体提升。高标准编制《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论证,在成功“引江水入城”基础上,统筹资金5.39亿元,完成四丰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英格吐河治理和上游生态保护修复等子工程,启动三岔口湿地工程。整合现有项目资金8900余万元,实施松花江南岸生态修复工程、滨江路改造、沿江公园升级改造、绿色廊道、体育公园等建设,增加绿化面积,绿道畅通,城镇居民亲近绿色、享受水生态环境更为便捷。让群众看得见青山、望得到绿水、赏得了美景,留得住乡愁。

拓展管护成效,打造幸福小微水体样板。在全省率先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持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亲水设施建设、幸福小微水体建设,发展小微经济;创建基层河湖管护“同江模式”,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米”,在乡、村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站(室),建强“5+3”队伍,完善7项制度,探索形成了统筹河湖管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数字孪生赋能,搭建智慧化治水管水平台。建设佳木斯智慧河湖管理平台和示范河湖智能化监测监控系统,设立33个监测(控)点,积极打造数字孪生松花江,支撑精准调度指挥,推动河湖问题处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将王三五河视频监控系统、四丰山水库数字化监控监测系统一起并入全市河湖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佳木斯水利智能化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构建。

(三)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创先争优动力。勇担使命,大力培育弘扬传承水文化。在全省率先评定挂牌水情教育基地12个、水利法治教育基地2个,桦川县河湖长制教育实践基地被评为省级河湖长制教育实践基地,不断提升水文化软实力。开展“东极之冬冰雪文化季”百场节会节庆活动,实现旅游收入118.2亿元。广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守护幸福河湖”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擦亮佳木斯河湖治理保护的人文底色。

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浓厚氛围。义工联合会、企业、学校等一批志愿河湖长,深入河湖现场,积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组织“护河靓堤”“春季大扫除”等志愿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好的护河意识。动员市委老干部局、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爱河护河,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松花江佳木斯城区段幸福河湖建设,为佳木斯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改善带来了新机遇。一是生态效益。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以提升,展现出舒朗大气、宜居宜业、活力时尚、文明健康的佳木斯市新形象。二是社会效益。河道综合治理有效降低了洪水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水文化宣传培育赋予了松花江灵魂和生命,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高,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经济效益。通过打造“百里绿色稻米长廊”,发展绿色农业,打造特色水生态品牌,增加经济效益。水文化景观的建设将打造具有佳木斯特色的水生态品牌,让冰雪文化产业的发展与自然和谐统一,将冰雪旅游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促进第三产业及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可观的旅游效益。

三、经验启示

在幸福河湖建设的探索实践中,佳木斯市针对松花江大江大河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独具特色、饶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希望能为北方地区河湖管护提供参考借鉴。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建设示范河湖的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新发展阶段,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切实扛起流域管理职责,把生态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走出一条以河湖生态环境改善带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路子,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党政领导是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的高效途径。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必须坚持党政同责,发挥党政负责同志“关键少数”作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历任市委书记担任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市长任共同担任市总河湖长,谋划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牢固树立“功成必定有我,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既不畏难观望,也不好高骛远,始终坚持尽力而为,“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战略定力,始终以“闯”的劲头和“拼”的勇气自我加压、跳起摸高、争先晋位,推动河湖治理、生态保护在全国全省争排头、创一流。

(三)创新体制机制是助推河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完善河湖长制,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佳木斯市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河湖长制与林长制、田长制等有效衔接,开展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出台河湖长巡河履职细则和履职报告制度,编制河湖问题清单、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清单、河湖长履职清单、督办督查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定期调度,按单组织推进、按单督办督查、按单问效追责、按单履职述职,按单考核激励,推动各级政府、河湖长、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坚持以人为本是贯穿河湖长制工作的精神内核。坚持制胜先治“乱”,求胜先求真,拿出“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决心,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就水治水的片面性,在破中求立,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在砂场、违建等清理整治后的滩地上进行生态修复,建设亲水乐水景观设施,还绿于民,还湿于民,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民生需求,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原标题:《绿色龙江丨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佳木斯市打造五星级幸福河湖》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