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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提高至30%: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1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所谓房产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一定价值后的余额。是房产税计税依据的一种。
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上海市据此确定的减除比例为20%。
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解读文件显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本市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从大背景来看,很多领域开始降税,对减轻企业负担有积极作用。房产税一般是按原值的7-9折再乘以固定税率得出,上海这次范围调整也是在区间范围的上限,对纳税者而言减少相应支出,对楼市影响不大。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整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税费成本,而对于个人住房而言,房地产税的缴纳并没有发生变化。
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征收对象主要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按照规定,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即按交易价格7折乘固定税率征收。以一套总价为500万元的非普通住宅来说,按0.6%的适用税率,大约每年缴税约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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