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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上千万

2024-11-13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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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安岳法院 安岳法院

近日,安岳法院审结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判处被告人曹某某等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4年不等,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01

经审理查明

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曹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王某1、王某2、牛某某、杨某某复制米小圈系列图书并出版。

王某1等明知曹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接受其委托后仍协助印刷“米小圈”系列并装订成册。

经统计,被告人曹某某复制米小圈系列图书620余万册,非法经营数额1244余万元,违法所得107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1复制米小圈系列图书622余万册,非法经营数额450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2参与印刷米小圈系列图书内页530余万册。

被告人牛某某印刷米小圈系列图书封面53余万册,违法所得20450元。

被告人杨某某印刷米小圈系列图书封面32余万册,违法所得4800元。

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丁某明知被告人曹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米小圈系列图书,仍为其搬运、邮寄该图书19余万册,违法所得4万元。

02

法院判决

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曹某某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他被告人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曹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达到千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曹某某、牛某某等人退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所得;六被告人均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岳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判处王某1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30万元;判处王某2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牛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4万元。

目前判决已生效。

03

典型意义

盗版图书的横行,不仅严重扰乱了书刊市场秩序,还破坏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

本案中,曹某某等人瞄准在市场上畅销的儿童读物,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进行复制、出售,其主观目的是谋取利益。本案审判既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的坚定决心;又灵活适用财产刑,摧毁了被告人再犯的经济基础。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人都不能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还会面临高额罚金,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END

供稿:方家鑫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轩

签发:杨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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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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