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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探险被困,谁为救援费用买单?江西首次追责!
据江西日报报道,10月25日,10名南昌籍“驴友”来到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当晚在百丈山下的民宿住宿。10月26日下午,5名南昌籍“驴友”不听民宿负责人劝阻徒步进入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探险,并与民宿负责人约定当日17时前返回民宿。18时27分许,当地民宿负责人见5人在约定时间未返还,并联系不上,遂报警求助。
救援人员克服地形复杂、山区通信全无、阴雨温度突降等诸多不利因素,经过18个小时的艰难搜救,10月27日11时40分许,在修水县境内大潭嘴山间的一处水沟旁,将5名失联“驴友”全部安全救出。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鉴于失联事件造成大量的公共资源浪费,“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5名“驴友”签署了《具结悔过书》,并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实施有偿救援,不仅是让违法违规野游探险者承担起应付的责任,更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和教育,同时有利于将有限的政府应急救援资源投入到真正关键的时刻。
近来,网红博主独闯云南哀牢山、游客擅自进入亚丁景区未开发区域被终身禁入等新闻事件更是引起公众对“探险”和“野游”的关注。
有观点指出,提高违规成本是减少“野游”的有效途径之一。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婧建议,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游客行为的具体规定,明确擅闯禁区、未开放区域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擅闯禁区、未开放区域的游客,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拘留以及终身禁入等。对于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游客,可以考虑建立全国性的景区黑名单制度,将其纳入全国景区黑名单,实现跨景区的联合惩戒。
违规探险造成的景区破坏、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容忽视。中国探险协会探险研究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受伤320人,死亡156人,失踪26人。
观赏大自然的秀丽景色本无错,但若是“剑走偏锋”,以牺牲人身安全的代价追求“野趣”,不仅是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儿戏,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僭越。
“驴友”李某某说:“希望广大徒步登山爱好者以我为鉴,不要擅自前往未开发山区,给政府和社会增添困扰。合规探险方周全,莫让任性引危难。”
来源:生态中国网综合整理江西日报、法治日报、南方Plus;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本图文不做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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