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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女厅官艾书琴被开除党籍: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艾书琴被开除党籍。
经查,艾书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纪监部门点评:艾书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廉洁底线失守,亦官亦商,贪敛钱财,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艾书琴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述消息也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首次公布女厅官艾书琴被查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艾书琴,女,满族,中共党员,1954年1月生,1972年7月参加工作,省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大专毕业,高级政工师。
艾书琴曾任鸡西市电业局农场知青、副场长,市广播站播音员、干事,市广播局干事、副科长,市电台副科长,市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节目部主任,市委办副科长、科长、副处级员,滴道区副区长,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市长助理,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艾书琴于2000年10月任鸡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后出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4月辞去省人大相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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