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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微信群如何管理?委员建议列正面清单,争论过激的可断网
近来,“班级微信群”引发的吐槽事件不时在网络上刷屏,不少家长对微信群也是“既爱又恨”。作为家校联系的沟通平台,微信群究竟应该如何定位,又如何来规范和管理?
在刚刚闭幕的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航天卫星应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大吾提交了一份提案,针对家校联系微信群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陈大吾认为,家校联系采用微信手段已非常普遍,微信群作为一个交流沟通平台,给大家带来了很多便利,也缩短了家校互动的时空距离。但是,平台动机的纯洁性必须受到各方的关注和约束,任何不利的举动和争议性的手段,均会给当前教学和学生未来的思维方式带来不可预期的影响。
“针对近年来家校联系微信群出现的一些问题,教育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区教育局出台了相关的家校联系微信群公约。”陈大吾指出,但从目前运行的效果来看,还存在着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微信群有时会出现点赞、为班主任拉票、过节发红包、甚至介绍家教等,希望能进一步改进。
为此,陈大吾委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第一,在市级层面对家校联系微信群管理进行立法。该微信群必须实名注册,并纳入教育部门的第三方监管平台管理,对选择的群主,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条件。
第二,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家校联系的方式应作出明确限定,以正面清单的方式限定家校联系的内容,正面清单的内容在部分学校试点成功后可以逐步增加。发布信息的内容仅限于学校发布的通用信息、注意事项、教学计划、课程表,超出规定日程安排的特殊信息提醒。允许教师发布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教育的不同方法,介绍基本生活常识、卫生常识、安全教育、养成良好品质和修养的培养方法;指导家长如何配合教学,参与亲子活动。允许家长提出对学校年度教学安排、学校特色教育的改进建议,推荐拓展学生知识面的相关资源;允许参加教师的公开课并进行评议;允许发起并自愿参与公益性活动。
第三,发挥第三方监管平台的作用,限制微信群使用时间段,对超过时间段的信息进行延迟转发。对存在过激争论的微信群进行延时或断网处理。对经常出现争议的微信群提醒校方进行关注。
第四,限制超出规定内容的信息发布,对违反规定的微信群进行警告乃至强制撤销。规定禁止发布信息的红线,一旦触网直接关闭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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