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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强化司法监督,让权力“不任性”
11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两高”的报告聚焦于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集中展示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成果。最高法的报告显示,2016年至2024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242.1万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4.1万件。最高检的报告显示,2017年7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相关领域负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提出检察建议77.8万件,回复整改率98.8%。
“两高”晒出了两份优异的成绩单,关键不是数字上的累积,而是司法机关敢于动真碰硬,让司法监督、司法审查有力量、有态度,依法对行政权力的乱作为、不作为实施有效的约束,让司法监督长出牙齿,为人民群众畅通了司法救济的路径。
行政权力直接调整企业、公民的切身权利,极个别的违法行政作为都可能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利益,甚至导致企业倒闭、个体不幸的发生,还会影响地方的营商环境,所以要充分发挥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的监督作用,让权力运行在法下。
2023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聚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海南省检察机关曾办理过一起法院超标的额查封执行监督案,最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督促解除了超额查封的17宗土地使用权,有效帮助企业扭转困局,让企业拿回了应有的权益。
还有这么一起“小过重罚”案,74岁的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当地行政部门罚款5万元,当事人不服,经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最高检到当地召开检察听证会公开审查,搭建对话平台,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罚款问题。案子可能不大,却承载着小微企业主对于司法公正的期待。我国小微经营主体数量庞大,检察机关对这类“小案”的行政监督,释放了司法温度,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和“处罚必要性”,精准厘定了行政处罚的标准。
法治是社会的稳定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司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通过行政审判、行政监督的方式对于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处罚权力实施有效监督。人民法院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始终,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些有效的监督让法治发挥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作用,让权力“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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