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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周报|上周网购投诉增多,涉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吴琪 实习生 李晋娴
2024-11-04 12: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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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网购投诉增多,涉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问题。

其中,来自内蒙古的张先生反映称,8月7日他在坤尚葡萄酒线上专营店看中一款红酒产品,详情页显示,87.49元可购买两瓶进口红酒并获赠两张大闸蟹礼券。然而一直到10月16日仍没有收到大闸蟹,多次联系店铺客服,对方仅表示会催促,一直没有下文。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商家则要求他联系平台申请。“我联系后,对方说这个订单已经过了售后时间,最多补偿20块钱的红包,我肯定不能接受。”张先生随后去联系商家,发现商家客服不再回复,而此前购买红酒的链接也已下架。

澎湃新闻了解到,涉事店铺所属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在大闸蟹券开始兑换后4天,该公司就申请了简易注销。

张先生称,在澎湃新闻介入后,涉事平台同意全额退款。

已解决:

针对快手、京东、苏宁易购等的数起投诉,澎湃新闻介入后,双方达成一致。

未回应:

针对顺丰、还呗、淘票票、盒马鲜生等的数起投诉,仍在协商处理中。

未达成一致:

近日,普洱市墨江县的李先生反映称,2022年4月,他花费36800元在昆明五华区东风西路21号中公教育门店给女儿报名了“2023年云南国考一年无限考”教育培训课程,但次年3月,女儿不幸查出患有尿毒症。

李先生称,报名后女儿只上了两三节课,因治疗尿毒症无法继续上课,但退课时费的要求却被中公教育以“没钱”为由拒绝。

不得已的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五华区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应退还李先生培训费32000元。目前,中公教育仍未履行法院的裁定。

一周维权速报:

1. 轻雅公司与十余名房东签约收51余万软装款后注销,律师:涉嫌诈骗

近日,山东济南的李女士反映称,2021年7月,山东轻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雅公司”)的工作人员声称加盟了汉庭怡莱酒店,和她签订了一份房屋托管合同,并收了她软装款2.7万元。

她称,同年12月,她发现该公司迟迟未履行给付房屋租金的约定。随后,她进入房屋内查看发现,该公司也未对房屋进行装修、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均已无法取得联系。

随后她发现,和她一样受骗的还有同小区的其他15名业主。统计发现,业主们共计向轻雅公司转了50余万元的软装款。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在山东、云南等地出现多起“托管公寓”跑路事件。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认为,轻雅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属于诈骗罪的范畴。

2. 江苏淮安电动自行车连续多日无法上牌?市车管所:网络问题

近日,江苏淮安市民赵林(化名)反映称,他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手续证件均齐全,但连续多日无法上牌。“我咨询了车管所,说是现在所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都上不了牌。”赵林说。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某社交平台,有不少江苏网友称自己刚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有网友认为这和新规有关。

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规定,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10月31日,淮安市车管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确实无法上牌,“因网络问题(无法上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具体什么时候恢复暂时还不清楚”。

该所另一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他们暂未接到何时能正常办理的通知,江苏省内都是这种情况,目前只能多跑几趟,“网络好的情况下,肯定会给你上牌的”。对于无法办理上牌的具体原因,前述工作人员未透露。

同日,澎湃新闻致电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值班室,工作人员称将记录和反馈相关问题。

一周消费警示:

电动自行车新规落地,多地市监部门发文将严查严管非法拼改装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澎湃新闻注意到,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多项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福建省市监局官方微信号10月31日发布《给全省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指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应做好进货检查验收,进货验收时要确保供货商资质齐全,并检查车辆合格证及控制器和锂电池, 11月1日起严禁销售“车载式”充电车型;其次,销售门店应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

《告知书》还强调,销售门店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等名义在门店摆放、存放其他无关车辆;销售门店应当守法经营,主动公开承诺“拒绝非法改装”。

10月31日,陕西省市监局官方微信号也发布消息称,陕西省市监局在西安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在伞塔路电动车市场,检查人员了解了电动自行车门店的进销台账、诚信经营承诺公示和以旧换新政策,并现场察看了在售车辆的合格证明、厂名厂址和CCC认证标识,强调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禁止购销不合格产品,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做到规范经营、安全经营。

上海市监局官方微信号10月31日发布消息称,持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首先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工作,采用了“线上+线下”和“天空+地面”的监管模式。通过无人机巡查和网络平台管控,形成了立体化的监管网络,提高执法靶向性,提升打击精准度。其次,上海市监局在强化主体责任方面,要求企业配备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风险防控清单,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了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市监局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确保符合最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还应特别注意充电器的合规性。而对于经营者,必须及时清理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产品,严格进货查验,并严禁非法拼改装,以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道权
    图片编辑:金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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