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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协: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都在房票允许购买范围内,对应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兑付
10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号召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保障群众得到快速安置,助力全市房票安置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房票安置工作。
文件提出,全市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都在房票允许购买范围内,群众所持房票与等价货币有相同购买能力,应在选择范围、房屋定价及优惠政策方面与一般客户享有相同权利。结合工作实际,目前正在推进的房票安置项目为已获批2024年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以购代建的项目,根据目前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只支持购买住宅。若后期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使用政策出现调整,或非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启动房票安置工作,另行通知。
此外,群众持有的房票都有对应的资金,都能够及时、足额予以兑付,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放心接受房票,随时向项目所在辖区指定兑付主体申请资金兑付。预售项目兑付的资金均需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交楼、保交房现房销售项目兑付的资金均需进入共管账户。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郑州市房协称,房票仅作为群众购房使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守郑州市关于房票安置工作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不得为不法人员套现、私下流通、挪作他用等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通知显示,根据目前情况,已经启动的房票安置工作分为两类、涉及五个辖区,其中,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高新区为电子房票,航空港区为纸质房票,无论电子房票还是纸质房票,均可在全市已取得销售手续的房地产项目购买住房。
通知同时提醒,对于落实政府政策不力,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或区别对待房票安置群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不良行为由住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对于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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